當前位置: 資訊> 山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牌證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牌證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農業農村局:
為進一步規范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牌證管理,強化農機安全源頭管控,有效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現就有關事項提出如下要求,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落實
牌證管理是農機安全監督管理的重要環節,關系到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安全技術狀態以及駕駛操作人員的技能水平,是有效提升農機安全生產水平的重要保障。各級農機牌證管理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深入貫徹落實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厘清行業監管、審批、執法等農機牌證管理職責,完善部門責任清單。要按照《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的有關要求,明確專管工作機構,落實業務崗位人員,保障裝備資金投入,加強工作協調配合,不折不扣抓牢抓實抓細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安全技術檢驗、牌證核發、駕駛人考試、駕駛證核發以及專用物資管理等各項牌證業務工作,壓牢夯實安全監管責任。
二、嚴格源頭管理,強化本質安全
(一)嚴把駕證申領關。要嚴格申領要求,不符合申領條件的一律不予受理申請并書面告知理由。駕駛員所提供身體條件證明須由鄉鎮或社區以上醫療機構出具且有效期在6個月以內。嚴格考試標準,規范考試程序,落實雙考試員簽字制度,按照機型分類要求配齊考試機具,嚴禁因機具不全等原因缺考、漏考相應科目。技術科目考試場地設置要符合相關要求,基礎設施受限的地區,可以通過租借符合要求的場地等方式組織考試,科目四考試可以在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備案)的考試路段進行,也可以在滿足考試規定條件的模擬道路上進行。
(二)嚴把注冊登記關。嚴禁給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發放牌證。重點抓好拖拉機運輸機組的注冊登記審核,嚴格審查其交強險憑證、主掛車來歷證明及出廠合格證明等資料,不符合要求的、未粘貼反光標識的一律不予注冊登記。要加強對進口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的審查:一是看其是否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二是與《報關單》中商品名稱和數量對應的每臺進口拖拉機或聯合收割機品牌型號、發動機號碼、底盤/機架號碼等信息材料;三是注冊登記的拖拉機或聯合收割機技術參數表(參照出廠合格證相關參數)。認真執行牌證許可業務檔案電子化上傳的要求,對相關資料要進行復核比對,杜絕誤傳、漏傳、不傳等現象。
(三)嚴把安全檢驗關。積極開展送檢下鄉活動,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及時發布公告,充分發揮鄉鎮農機管理員和村農機協管員、網格員作用,及時告知農機手檢驗日期和送檢要求。嚴格落實《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安全技術檢驗規范》(NY/T1830-2019)和《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16151-2008),對照相關要求逐項檢查、判定,嚴禁缺項漏項,《檢驗合格證明》填寫應當規范完整,明確查驗或檢驗,安全技術檢驗嚴格執行雙檢驗員簽字制度。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外廓尺寸測量值與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憑證數據誤差不得超過±5%。對拖拉機運輸機組的轉向、制動、照明及信號等要進行重點檢查,前照燈要使用檢測儀檢測遠光發光強度(使用儀器檢測的,應粘貼報告單)。對符合送檢要求的,及時受理、實地檢驗、現場辦結,檢驗不合格或檢驗中發現安全隱患的,告知機手及時維修排除,對安全性能差、整改后無法通過安全檢驗的,鼓勵進行報廢更新。
三、精準發力,全面提升監管效能
(一)摸清監管底數。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牽頭負責,進一步摸排轄區內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使用情況并建立臺賬:對超出年檢有效期但是車輛仍在使用的,通過發放催檢告知書等形式督促其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車輛已報廢、滅失的,引導機主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農機牌證核發部門進行注銷登記;對未注冊登記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符合條件的實施登記管理,不符合條件的督促其進行整改,無法整改的告知停止使用。摸清轄區內駕駛操作人員情況,逐戶核實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員是否擁有相應的準駕資格,對未取得駕駛證件或期滿未換證的,禁止駕駛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并督促其按有關規定要求考取駕駛證或更換駕駛證。在摸排工作中,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充分發揮村“兩委”干部、網格員、農機協管員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并取得實效。
(二)推進便民服務。繼續實施駕駛證換證、補證和更正業務異地代收代辦。推進注冊登記服務便民化,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因購機發票丟失無法提供來歷證明的拖拉機,通過實施告知承諾制納入牌證管理。積極創新探索安全技術檢驗社會化等方式方法,為農機手辦牌領證參檢創造便利條件。加大對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培訓補貼力度,拓寬培訓渠道,積極引導農民依法考取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加強政務服務窗口標準化建設,提供便民設施,制定預約、綠色通道等服務制度,推行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全面提升服務品質,提高群眾滿意度。
(三)加強物資管理。物資管理要做到定人、定崗、定責,做好入庫查驗、分類保管、登記發放、定期清對等工作。保證管理人員相對穩定,相關人員變動時,必須做好物資清點和臺賬交接工作,確保賬物相符。農機號牌、登記證書、證芯、證夾、塑封膜等牌證物資要通過省農機安全監督管理系統按需征訂。號牌發放推行自助選號,不得對“吉祥號”收取任何費用。要建立失效號牌回收臺賬,通過報刊網站等公告作廢后,定期銷毀。
(四)規范檔案管理。明確專人負責,規范檔案管理,做到“一車一檔”、“一人一檔”,資料齊全,檔實相符。牌證業務檔案當日辦結當日入庫,集中送檢期間當月入庫。單獨保存的年度檢驗檔案須分類排序、裝訂保存、定期銷毀。嚴格執行檔案查(調)閱制度,認真審核來函及證明,履行領導審批程序,建立登記臺賬,原則上入庫檔案不得出庫。超過保管期限的牌證業務檔案應按規定程序銷毀。
(五)強化執法檢查。抓住“春耕”“三夏”“三秋”等農機作業高峰時節,深入農田、場院和農機服務場所開展執法檢查,從嚴查處未按照規定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從事作業的違法行為。加強對農機號牌使用的監督檢查,防止號牌流出被其他車輛套用。對只簽定滅失證明而未收回號牌的變型拖拉機要進行再確認、再核實,確保應清盡清,鞏固清理整治成效。
(六)強化法制宣傳教育。通過發放宣傳材料、張貼宣傳標語等形式,正確引導機手依法依規、積極主動地配合做好駕駛證申領、換證,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技術檢驗和報廢更新等業務工作,從源頭處消除農機安全隱患。依托基層網格力量,擴大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強化違法案例警示教育與執法檢查有機融合,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效威懾,營造依法用機的良好氛圍。
請各市于12月25日前報送2023年牌證業務工作情況,省廳將擇機對各地牌證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聯系人:張永飛 傅碩鵬
聯系方式:0531-83199907
郵箱:njjljgk@shandong.cn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3年5月24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