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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進一步便利購機者提交農機購置補貼申請的通知
各地、州、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為全區廣大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組織順利申請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提供便利,確保各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準確掌握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和待兌付情況,現將《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便利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的通知》(農辦機〔2022〕10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地(州、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認真抓好工作落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補貼申請錄入
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升級完成后,及時協助廣大購機戶將因資金申請數量達到當年可用資金(含結轉資金和調劑資金)總量110%,無法錄入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中的補貼申請及時錄入系統,同時將通過預登記模塊登記的補貼申請及時轉錄到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中,并按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操作程序做好相關資料審核、機具核驗等工作。
二、切實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按《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要求,全面推行補貼政策跨年度連續實施,除因涉嫌違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被自治區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聯合組織查處外(地縣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發現違規線索要及時調查,并向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報告,以便進一步處理),購機者購買符合補貼資質要求的農機產品后,可按規定通過手機APP等提出補貼申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且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標準和辦理程序等均按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并錄入辦理服務系統時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受政策調整影響,切實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三、科學制定實施方案
補貼資金出現較大缺口的地縣,要切實發揮各縣(市、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領導小組作用,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究,在自治區發布的補貼范圍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當地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明確提出本縣市區需優先補貼的重點支持產業或環節所需機械裝備,對保有量過剩、落后裝備暫不予補貼等措施,最大限度發揮補貼資金的政策效益。進一步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監測,定期調度和發布各縣(市)資金使用進度,組織開展好縣(市)間余缺調劑,促進資金使用實現兩年動態緊平衡。
四、加強政策宣傳和信息公開
各地要加強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各項政策、文件、規定的學習,充分利用公文交換、鄉(鎮)、村公示公告欄、宣傳欄,以及新聞媒體、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向涉農(林、牧、水產)行業部門和廣大農牧民、生產經營組織做好政策宣傳與公開,及時公布補貼相關政策、補貼程序、監督管理情況、投訴及政策咨詢電話等。
五、進一步強化監管
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補貼申請審核,嚴格工作程序,優化辦理流程,確保補貼申請及時錄入,及時疏通實施補貼過程中各個環節堵點、卡點,按照限時辦理的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補貼申請受理、審核與資金兌付等工作。加快2022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進度與資金結算,與財政部門及時溝通、協調,加強聯合監管,及時按程序按規定兌付補貼。同時,持續嚴厲打擊違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的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強力震懾,樹立良好導向,維護誠實守信、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附件: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便利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的通知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便利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的通知
農辦機〔202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農墾總局,農業農村部農機化總站:
隨著我國農業生產進入機械化主導的新階段,農機化需求越來越迫切,激發了農民購置機具積極性,推動了補貼資金需求快速增長。據內蒙古、吉林等省(自治區)反映,一些市縣補貼資金需求較大,年度內補貼申請可錄入時間較短,不少地區還需跨年度錄入,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部分購機農民順利申請補貼,也不利于全面準確掌握全國各地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和待兌付情況。經研究,結合各地工作實際和廣大農民申請補貼需求,現將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為進一步提升政策效能,及時掌握補貼資金需求,各地不再執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關于“縣級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數量達到當年可用資金(含結轉資金和調劑資金)總量110%的,相關縣應及時發布公告,停止受理補貼申請”的規定。
二、各地要全面推行補貼政策跨年度連續實施,除因涉嫌違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被省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聯合組織查處外(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發現違規線索要及時調查,并向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報告),購機者購買符合補貼資質要求的農機產品后,可按規定通過手機APP等提出補貼申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持續提升補貼政策實施的便利化程度。
三、補貼資金出現較大缺口的省份,省級財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并可結合本地實際,優化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及時適當下調相對飽和的機具補貼額,確保政策效益普惠共享。要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監測,定期調度和發布各縣(市)資金使用進度,組織開展好縣(市)間余缺調劑,促進資金使用實現兩年動態緊平衡。
四、各地要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和《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要求開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試點的通知》(農機發〔2022〕3號)等要求,依法依規履行省級支出責任,努力緩解化解資金兌付矛盾。各相關部門要加強補貼申請審核,嚴格工作程序,優化辦理流程,確保補貼申請及時錄入,及時按程序按規定兌付補貼。同時,要嚴厲打擊違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的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強力震懾,樹立良好導向,維護誠實守信、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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