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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辦理方式的通知
各市(州)農業農村(農牧、農牧和科技)局,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計財〔2021〕8號)、《關于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要求開展農機購置補貼試點的通知》(農機法〔2022〕3號)和青海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青海省2021-2023年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青農機〔2021〕136號)要求,為提升風險防控技術化手段,加快推進補貼全流程線上辦理,2022年起,我省擬對部分機具購置補貼實行“三合一”辦理操作方式,通過手實現二維碼、手機APP和北斗定位終端及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應用,推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實施更加安全、高效、便民、利農,為農機購置綜合補貼的開展探索經驗?,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及時間
(一)實施范圍。列入與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試點的包括: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自走式谷物聯合收割機、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自走式玉米收獲機、自走式青飼料收獲機、自走式噴桿噴霧機、自走式薯類收獲機等品目或檔次的機具。
(二)實施時間。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至2023年2月28日為過渡期,2023年3月1日及以后生產并在我省申請購置與應用補貼的列入“三合一”辦理范圍機具必須符合本通知相關要求,否則無法辦理補貼。
二、具體操作方式
機具出廠前需生成唯一身份二唯碼并安裝在機具銘牌位置、加裝能夠對機具進行定位的北斗定位終端并將數據上傳到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通過手機APP能夠掃描機具身份二唯碼辦理補貼、核驗機具信息。
三、有關要求
(一)生成農機二維碼
1、生產企業免費使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nj2wm.com),注冊登錄后根據系統提示添加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產品(出廠)編號等信息,自走式機械還應添加發動機編號、發動機標定功率等信息,生成機具二維碼標識。
2、機具二維碼標識應符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用二維碼編碼規則》(T/NJ 1265—2020/T/CAAMM 80—2020)要求,使用金屬材質鉚接固定安裝于機具醒目位置,方便手機掃描。二維碼標牌可以與原產品銘牌合二為一,也可以在原產品銘牌鄰接位置單獨鉚接固定。
3、生產企業在產品出廠前,要通過二維碼系統配套的APP核驗工具(登錄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可下載),核查該二維碼是否能夠正常讀取,因不能正常被讀取二維碼信息影響補貼申請的,相應損失全部由生產企業負責。
(二)前置安裝北斗定位終端
1、農機生產企業要在機具出廠銷售前安裝好北斗定位終端,北斗定位終端要滿足統一的功能要求和通信協議要求(詳見本通知附件3),確保數據能夠穩定上傳到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上。
2、機具安裝北斗定位終端后,要在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中將北斗定位終端設備編號(IMEI號)與機具出廠編號、機具二維碼身份證一一綁定,實現“一機一碼一終端”。
3、生產企業或為生產企業提供北斗定位終端配套的企業,可以免費使用農機物聯網開發者平臺(http://dev-iot.dtwl360.com)對接通信協議,并在該平臺添加安裝的北斗定位終端,確保安裝在農機上的北斗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對接成功。企業可在物聯網開發者平臺或二維碼配套APP上,查看機具軌跡數據是否上傳成功。因北斗終端不能正常上傳數據,影響用戶補貼申請的,相應損失全部由生產企業負責。
青海省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電話:0971-6101776;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5110247163;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8519101222;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辦理APP技術支持電話:18610968177。
附件:1.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使用說明書
2.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用二維碼編制規則
3.農機北斗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協議V2.0.0
4.農機北斗定位終端硬件及通信說明
5.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三合一”辦理方式操作流程說明
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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