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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關于加快推進農機購置補貼“三合一”辦理方式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計財〔2021〕8號)和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2021-2023年江蘇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意見》(蘇農機〔2021〕13號)等要求,為提升風險防控技術化手段,我省在2021年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噴桿噴霧機等重點機具實施補貼機具安裝二維碼標牌及用戶通過手機APP掃碼辦理補貼的基礎上,2022年對部分機具購置補貼實行“三合一”辦理。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及時間
(一)實施范圍。列入我省農機購置補貼“三合一”辦理范圍的機具包括: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谷物聯合收割機、玉米收獲機、油菜籽收獲機、青(黃)飼料收獲機、四輪乘坐式插秧機、噴桿噴霧機、履帶自走式旋耕機等品目或檔次的機具。
(二)實施時間。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為過渡期,2022年7月1日及以后生產出廠并在我省申請農機購置補貼的“三合一”機具必須符合本通知相關要求,否則無法辦理補貼。
二、有關要求
(一)生成補貼機具二維碼
1、生產企業使用農機購置補貼機具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nj2wm.com),注冊登錄后根據系統提示添加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產品(出廠)編號等信息,自走式機械還應添加發動機編號、發動機標定功率等信息,生成機具二維碼標識。
2、機具二維碼標識應符合《農機購置補貼用二維碼編碼規則》(T/NJ 1265—2020/T/CAAMM 80—2020)要求,使用金屬材質鉚接固定安裝于機具醒目位置,方便手機掃描。二維碼標牌可以與原產品銘牌合二為一,也可以在原產品銘牌鄰接位置單獨鉚接固定。
3、生產企業在產品出廠前,要通過二維碼系統配套的APP核驗工具(登錄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可下載),核查該二維碼是否能夠正常讀取,因不能正常被讀取二維碼信息影響補貼申請的,相應損失全部由生產企業負責。
(二)安裝北斗定位終端
1、生產企業要在機具出廠銷售前安裝好北斗定位終端,北斗定位終端要滿足統一的功能要求和通信協議要求,確保數據能夠穩定上傳到我省農機購置補貼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
2、機具安裝北斗定位終端后,要在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中將北斗定位終端設備編號(統一為15位數的IMEI號)與機具出廠編號、機具二維碼身份證一一綁定,實現“一機一碼一終端”。
3、生產企業或為生產企業提供北斗定位終端配套的企業,使用農機物聯網開發者平臺(http://dev-iot.dtwl360.com)對接通信協議,并在該平臺添加安裝的北斗定位終端,確保安裝在農機上的北斗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對接成功。企業可在物聯網開發者平臺或二維碼配套APP上,查看機具軌跡數據是否上傳成功。因北斗終端不能正常上傳數據,影響用戶補貼申請的,相應損失全部由生產企業負責。
農機購置補貼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5110247163;農機購置補貼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8519101222;農機購置補貼“三合一”辦理APP技術支持電話:18610968177。附件請在網絡下載。
三、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參考應用要求
為強化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的作業數據應用分析和安全管控,享受購置補貼的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有關數據由生產企業負責接入江蘇省農業農村大數據云平臺(蘇農云),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農機購置補貼機具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使用說明(定稿).pdf
附件2:農機購置補貼用二維碼編制規則.pdf
附件3:農機購置補貼北斗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協議(V2.0.0)(定稿).pdf
附件4:農機購置補貼北斗定位終端硬件說明(定稿).pdf
附件5:農機購置補貼“三合一”辦理方式操作流程說明(定稿).pdf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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