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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對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處理情況的通報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業農村局,各地(州、市)農業農村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批轉群眾舉報及基層反映,我廳對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生產的圓草捆打捆機進行了立案調查,現將有關違規行為及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生產的圓草捆打捆機的違規行為
(一)經查,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生產的9YQ-2350型圓草捆打捆機,系小圓捆機,前加裝2. 35米幅寬的撿拾器,經調查類似圓捆打捆機成本價不足3萬元。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6. 7萬元/臺的價格銷售給其經銷商河南省圣大興商貿有限公司、伊寧市啟亮農機銷售有限公司及喀什德億盛商貿有限公司。河南省圣大興商貿有限公司以4. 4萬元/臺的價格銷售給我區且末縣購機農民,出具發票價格為11萬元/臺,存在虛開發票,高套補貼款等違規行為。伊寧市啟亮農機銷售有限公司、喀什德億盛商貿有限公司為了套取4. 4萬元的足額補貼,惡意抬高價格,將以6.7萬元/臺購進的9YQ-2350型圓草捆打捆機以14.5萬元/臺左右的虛高價格銷售給購機農民,存在違背承諾、嚴重損害農民利益等違規行為。
此外,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授權委托鄆城洪柯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銷售9YQ-2350型圓草捆打捆機,每銷售并上傳辦理補貼1臺上交1000元利潤。鄆城洪柯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將其制造的10臺9YQ-2350型圓草捆打捆機貼牌以11萬元/臺的價格銷售給伊犁州霍城縣蘆草溝鎮盛春農機專業合作社,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給其分配機具編號并上傳系統申辦補貼,未結算。
2019年至2020年,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在我區銷售9YQ-2350型圓草捆打捆機47臺,其中,已辦結補貼21臺,兌付補貼資金92. 892萬元;其余26臺被封閉,未結算。
(二)該類產品實際成本不足3萬元,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在投檔歸檔環節虛報價格至13-14萬元,投入較高補貼額檔次內,存在以虛假信息投入較高檔次,導致補貼額偏高并辦理補貼,屬嚴重違規行為。
(三)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委托鄆城洪柯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代理生產、銷售9YQ-2350圓草捆打捆機,系貼牌套補行為,屬嚴重違規行為。
二、處理結果
(一)根據原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七條第二款、第八條第三款之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之規定,第十六條之規定,取消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9YQ-2350型圓草捆打捆機、9YQ-1800型圓草捆打捆機補貼資格,并將其法人代表范洪波列入黑名單,永久取消參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
(二)根據原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七條第二款、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三款之規定,第十六條之規定,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取消河南省圣大興商貿有限公司、鄆城洪柯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伊寧市啟亮農機銷售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農機購置補貼經銷商資格,暫停喀什德億盛商貿有限公司補貼產品經銷資格一年,自本處理決定通報之日起計算。
(三)根據原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九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之規定,責令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及其經銷商鄆城洪柯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省圣大興商貿有限公司、伊寧市啟亮農機銷售有限公司、喀什德億盛商貿有限公司等企業自本處理決定通報之日起三個月內退回已結算的補貼資金92.892萬元。逾期不退回的,按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
因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定所引起的糾紛及經濟損失,由山東博豪農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鄆城洪柯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省圣大興商貿有限公司、伊寧市啟亮農機銷售有限公司、喀什德億盛商貿有限公司等違規企業自行承擔。未結算的,一律不予結算。
三、相關要求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和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定,進一步加強補貼機具核驗及補貼機具使用等環節的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形及違規問題要嚴格依法調查處理,并及時逐級報告。
各農機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不折不扣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關規定及承諾踐諾,堅決杜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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