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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恢復臨洮縣宏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有關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
甘農機管函〔2021〕12號
各市(州)、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2020年12月14日,我廳印發《關于對臨洮縣宏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農機購置補貼違規行為的通報》(甘農機管函〔2020〕20號),取消臨洮縣宏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2M-160型多功能鋪膜機、2Z-6型中藥材秧苗栽植機、9L-5.5型摟草機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暫停該企業全部產品補貼資格12個月(暫停期自2020年4月28日-2021年4月28日)。
暫停補貼資格期間,臨洮縣宏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積極主動進行自查和整改,承諾嚴格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并遞交整改報告。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關于近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恢復臨洮縣宏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產品補貼資格(已經取消或有其他違規被處理的產品除外)。企業自身要深刻吸取教訓,加強自律,堅決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監管,發現有關問題,及時調查處理。農機產銷企業要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各項規定,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義務,共同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平穩有序規范實施。
甘肅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7月5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gans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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