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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印發《意見》要求統籌利用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
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潛力,近日,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統籌利用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充分認識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完善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推動將統籌利用撂荒地情況納入考核指標,層層壓實責任。加強耕地撂荒情況跟蹤監測和督促檢查,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對耕地撂荒問題仍然突出的地區進行通報約談,與相關項目資金和支持政策相掛鉤。
《意見》強調,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把耕地資源用足用好。要堅持分類指導,有序推進撂荒地利用。建立信息臺賬,制定統籌利用撂荒地具體方案,將平原地區撂荒地優先用于糧食生產,對丘陵地區撂荒地,宜糧則糧、宜特則特。
要強化政策扶持,引導農民復耕撂荒地。發揮政策導向作用,釋放價格信號,健全補貼機制,完善保險政策,加大創業支持,提高種植比較效益。
要加快設施建設,改善撂荒地耕種條件。將具備條件的撂荒地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范圍,盡快修復因災損毀的撂荒地,對撂荒地開展地力培肥,加快適合丘陵山區農機裝備研發制造。
要規范土地流轉,促進撂荒地規模經營。健全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引導長期外出務工、家中無勞動力的農戶流轉土地經營權,指導流轉雙方將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納入流轉合同內容。
要加強指導服務,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為外出務工和無力耕種的農戶提供全程托管服務。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術指導服務,使農業生產技能弱的農戶盡快熟悉技術,提高生產能力。
要加強宣傳引導,提高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覺性。宣傳國家耕地保護法律法規和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總結遏制撂荒的經驗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營造全社會遏制耕地撂荒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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