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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農業農村委辦公室關于開展農機新產品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農業農村委,重慶高新區改革發展局,萬盛經開區農林局,相關單位:
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0〕3號)、《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2020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8〕5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9〕15號)精神,現就做好我市農機購置補貼新產品(試點)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試點產品條件
(一)屬性明確。試點產品應當具備明確的農業機械屬性,技術創新特征明顯,目前尚無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推廣鑒定大綱”或現行“推廣鑒定大綱”不能涵蓋其新增功能和結構特征,能夠彌補當地農業機械化發展短板,提升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
(二)技術先進。試點產品至少擁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科技成果鑒定或評價證明之一。
(三)安全合格。試點產品應當取得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產品有出廠合格證明。
(四)生產適用。試點產品通過縣級以上農機化主管部門組織或委托農機鑒定、推廣、科研單位開展的田(場)間實地試驗驗證。
(五)風險可控。試點產品原則上應有2家以上生產企業,對生產企業僅為1家的產品,經評估后,可列入試點。
(六)推薦產品若已獲得有關省份的專項鑒定證書,且適用于我市農業生產需要,未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可不受上述條件限制進行推薦。
二、推薦程序
(一)廣泛征求意見。各地要聚焦丘陵山區農業機械化發展需求實際,重點圍繞我市農業主導及特色產業機械化生產薄弱環節、農業綠色生產加工節能環保、生豬產業發展以及廢棄物消納還田等領域所需農機具開展調研,廣泛征求農業農村部門、科研院所、農機生產企業和農機合作社意見。
(二)嚴格開展評估。各地要從嚴審核,對擬推薦產品的產品屬性、先進性、安全性、適用性及可控性進行綜合評估,提出本地農業生產急需的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不超過3個品目。
(三)明確品目歸屬。原則按照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分類(NY/T1640-2015)》(附件1)確定品目歸屬。
三、報送材料
請各區縣將《重慶市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產品推薦表》(見附件2),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于2020年5月15日前郵寄到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信息科,并將電子文檔發送到53083187@qq.com。地址:渝北區龍溪鎮松牌路94號市農機推廣總站2樓信息科,郵編:401147,聯系人:茍銀忠,聯系電話:67909982。
市農業農村委辦公室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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