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福建省關于聯動恢復衡水市響當當機械等4家企業6款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
福建省關于聯動恢復衡水市響當當機械等4家企業6款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
閩農機函〔2020〕139號
各市、縣(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
按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等文件對農機購置補貼違規行為省際聯動處理的相關程序要求,經研究,聯動恢復衡水市響當當機械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6款產品在我省的補貼資格,具體如下。
一、衡水市響當當機械科技有限公司3TGL-4.0Q型田園管理機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于2019年9月11日印發《關于聯動處理濰坊市億田通用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的通知》(閩農機函〔2019〕657號),聯動暫停了衡水市響當當機械科技有限公司3TGL-4.0Q型田園管理機的補貼資格。現企業書面申請恢復該產品的補貼資格,參照《廈門市農業農村局關于恢復衡水市響當當機械科技有限公司相關產品和廈門市星蕓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廈農〔2020〕12號),經研究,聯動恢復衡水市響當當機械科技有限公司3TGL-4.OQ型田園管理機在我省的補貼資格。
二、常州東風農機集團有限公司DF554-3型、DF904型輪式拖拉機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于2019年9月11日印發《關于聯動處理濰坊市億田通用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的通知》(閩農機函〔2019〕657號),聯動暫停了常州東風農機集團有限公司DF554-3型、DF904型輪式拖拉機的補貼資格。現企業書面申請恢復上述2款產品的補貼資格,參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恢復常州東風農機集團有限公司部分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川農函﹝2020﹞90號),經研究,聯動恢復常州東風農機集團有限公司DF554-3型、DF904型輪式拖拉機在我省的補貼資格。
三、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LX804型輪式拖拉機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于2019年9月11日印發《關于聯動處理濰坊市億田通用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的通知》(閩農機函〔2019〕657號),聯動暫停了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LX804型輪式拖拉機的補貼資格。現企業書面申請恢復該產品的補貼資格,參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恢復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部分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川農函〔2019〕801號),經研究,聯動恢復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LX804型輪式拖拉機在我省的補貼資格。
四、浙江博源農機有限公司2ZG-8A、2ZG-8B型水稻高速插秧機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于2019年3月8日印發《關于聯動處理浙江博源農機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的通知》(閩農機函〔2019〕260號),聯動暫停了浙江博源農機有限公司2ZG-8A、2ZG-8B型水稻高速插秧機的補貼資格。現企業書面申請恢復上述2款產品的補貼資格,參照《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恢復安徽曲辰公司等4家企業相關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浙農字函〔2019〕631號),經研究,聯動恢復浙江博源農機有限公司2ZG-8A、2ZG-8B型水稻高速插秧機在我省的補貼資格,參照《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關于對三門博洛尼機械有限公司等9家產銷企業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的通報》(浙農機〔2018〕23號),調整浙江博源農機有限公司2ZG-8A、2ZG-8B型水稻高速插秧機中央補貼額為23300元、省級累加補貼額為15600元,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3月18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