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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組織農業機械跨區作業的通告
為保證農機跨區作業順利開展,提高跨區作業組織化程度,加快作業進度,增加農民收入,保障安全生產,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參加跨區作業的農業機械經營者,須持正式駕駛證、操作證,到所在縣(市、區)農機化主管部門辦理報名手續,領取由農業農村部統一印制和頒發的《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以下簡稱《作業證》),并服從農機化主管部門的統一組織和調動。
二、參加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憑《作業證》免交車輛通行費。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交通運輸部有關通知要求,各類通行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統實現。《作業證》信息需在ETC
系統預約通行。聯合收割機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三、跟蹤跨區作業的技術服務車,經省農業農村廳和省交通運輸廳核定后,在二0二0年五月一日到六月三十日、九月一日到十月三十一日期間,依托ETC系統暫免征收車輛通行費。
四、參加跨區作業的農業機械,必須牌證和裝備齊全,技術狀態良好,確保安全生產。
五、跨區作業車隊調動期間,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維護交通秩序,保障安全行駛。對非法上路攔截作業機械及駕駛人的,由當地農機化主管部門協調處理。對“車匪路霸”以及砸搶機車、敲詐駕駛人等嚴重擾亂跨區作業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山東省公安廳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0年3月10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shand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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