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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關于開展2019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次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皖農機函〔2019〕1126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試驗鑒定產品品目歸屬工作的通知》《農業農村部農機化司關于修訂〈2018-2020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范圍〉的函》和《安徽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工作辦法(試行)》要求,我省擬于近期開展2019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次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產品應在《安徽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19年調整版)、《安徽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19年第二次調整)、《安徽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安徽省財政廳中國民用航空安徽安全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皖農機計財〔2017〕180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開展部分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資質采信試點及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的通知》和《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9-2020年連棟溫室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范圍之內。
(二)補貼機具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部級或省級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證書有效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三)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四)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及機具不得參與投檔。
(五)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且尚未恢復或已取消補貼資格的機具不得參與投檔。
(六)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機具不得參與投檔。
二、申報要求
(一)生產企業自11月29日起至12月5日17:00止,主動登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以下簡稱投檔平臺),網址:td.sxwhkj.com,投送需要投檔的產品信息。
(二)生產企業在投檔平臺內按要求自行注冊、登錄并填寫企業信息,投送或提交以下信息和資料:
1.鑒定(認證)信息,包括鑒定(認證)證書頒發單位、證書編號、發證日期、證書有效日期、鑒定(檢驗、認證、檢測)報告等。
2.機具信息,包括大類、小類與品目,名稱與型號,基本配置和參數,機具正前、正側、正后照片和整機銘牌照片,其中輪式拖拉機還應含翻傾防護裝置側面照片。
3.企業投檔承諾書電子版(植保無人飛機和連棟溫室產品還需另外上傳試點承諾書)。
4.植保無人飛機產品需在投檔平臺中上傳省級及以上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或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或鑒定證書、安徽省植保無人飛機試點生產企業承諾書、安徽省植保無人飛機試點申請補貼產品信息表、中國民航局無人機云交換系統接入證明、企業培訓資質證明(有獨立培訓機構且與生產企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交材料證明企業關系),以及在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植保無人飛機產品企業標準。省外企業需提供安徽省內售后服務中心相關材料(含營業執照等)。
5.資質采信產品需在投檔平臺中上傳有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檢驗報告中應明確《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資質采信試點產品補貼額一覽表》中要求的基本配置和參數)。
6.廢棄物料烘干機需在投檔平臺中上傳有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產品檢驗檢測報告(檢驗報告中應明確《安徽省農機新產品試點補貼額一覽表》中要求的基本配置和參數);實用新型發明專利、整機發明專利及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或評價證明之一;田(場)間試驗驗證材料(加蓋縣級以上農機化主管部門公章)。
7.連棟溫室產品需在投檔平臺中上傳擁有實用新型專利、整機發明專利及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或評價證明之一;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國家、行業或者企業標準出具的產品合格證明等(產品合格證明中應明確《安徽省連棟溫室購置補貼產品分檔及補貼額一覽表》中要求的基本配置和參數);連棟溫室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建造企業承諾書(見附件);安徽省內售后服務中心相關材料(含營業執照等);田(場)間試驗驗證材料(加蓋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公章)等。
(三)有特殊投檔要求的生產企業應主動提供紙質材料說明并加蓋單位公章,郵寄至安徽省農機試驗鑒定站。未主動、明確說明情況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四)自主投檔是生產企業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前提,請各企業高度重視,安排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該項工作。
(五)所有投檔材料將向社會公布,生產企業提供的投檔信息必須真實可靠、準確有效。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以及投檔材料與鑒定(檢驗、認證、檢測)不一致等情況,將依規處理并由企業承擔全部相應責任。
(六)投送產品符合投檔條件的,予以通過;不符合投檔條件的,不予通過;符合其他補貼額檔次但企業選擇較低補貼額檔次的,以企業選擇檔次為準,不作任何形式的調整。
三、注意事項
1.“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8-2020)”(以下簡稱補貼系統)中已有的產品(包括品目名稱和類別歸屬調整的產品),如無變動,則無需重新投檔。
2.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機化司關于做好部分植保機械強制性認證產品證書變更注銷后有關聯動處理工作的函》(農機政〔2019〕111號),涉及產品的有關生產企業可依照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平臺上公布的產品認證信息重新投檔。
3.生產企業須嚴格依據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和參數以及價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選定所屬檔次。符合其他補貼額檔次的,可自主選擇申報較低補貼額檔次。
聯系人:謝星新、楊偉男;電話:0551-65122464;郵箱:ahbttd@163.com;郵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霍山路86號;郵編:230031。
附件:連棟溫室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建造企業承諾書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
連棟溫室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建造企業承諾書
本企業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安徽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9-2020年連棟溫室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關規定。
二、溫室設計使用年限、荷載取值、構件用材、制造、安裝等符合國內相關標準(主要包括:JB/T 10292-2001溫室工程術語;JB/T 10288-2013連棟溫室技術條件;GB/T 51183-2016農業溫室結構載荷規范;NY/T 1420-2007溫室工程質量驗收通則;NY/T 1145-2006溫室地基基礎設計、施工與驗收技術規范;NY/T 1832-2009溫室鋼結構安裝與驗收規范;NY/T 1966-2010溫室覆蓋材料安裝與驗收規范塑料薄膜;NY/T 2708-2015溫室覆蓋材料安裝與驗收規范玻璃;NY/T 2970-2016連棟溫室建設標準;NY/T 1363-2007溫室用鋁箔遮陽保溫幕)。補貼產品符合《安徽省連棟溫室購置補貼產品分檔及補貼額一覽表》的相關要求。
三、能夠為用戶提供溫室骨架加工、現場安裝等全程服務,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相應的售后服務能力,在安徽省設立售后服務中心。做好企業售后和退換貨等相關服務,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連棟溫室核驗工作,公開試點產品的技術優勢、使用潛在風險等信息,提示農戶知悉產品使用風險。
四、因企業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后果(損失和糾紛等),由企業負責承擔,并接受相關部門作出處理。
五、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法定代表人(簽字):企業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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