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西藏自治區開展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2019年第一批)的通知
西藏自治區開展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2019年第一批)的通知
各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8〕13號)《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區開展差別化農機購置補貼試點的通知》(農辦財〔2017〕19號)以及西藏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藏農廳發〔2018〕201號)
精神,現就開展我區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2019年第一批)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產品投檔條件
1.投檔產品在我區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范圍之列(詳見附件1)。
2.投檔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應特別注意的是:根據《農業部辦公廳、國家認監委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資質采信農機產品認證結果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8〕6號),以產品認證證書(包括強制性認證和自愿性認證)申報我區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的,必須提供農業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公布的認證產品品目信息頁面截圖和網址(含序號)。
3.投檔產品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4.投檔企業或產品未被農業農村部或我區農機化主管部門暫停或取消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5.投檔產品裝配柴油機的,須執行國家第三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符合《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相應規定。
二、投檔要求
為簡化投檔程序、提升歸檔效率,我區將繼續上線使用“西藏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助歸檔系統”開展無紙化投檔。投檔系統網址為:192.168.0.2:8018,企業注冊后按照投檔系統使用說明開展自助投檔(詳見附件2)(應注意:上傳的檢驗報告參數頁中必須明確體現相應產品型號等信息)。
為保障網絡信息安全,使用投檔系統需先登錄冰峰客戶端,客戶端軟件、賬號及密碼由我處委托西藏欣禾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企業可免費索要(我區補貼產品自助歸檔系統和農機購置補貼信息輔助管理系統可共用冰峰客戶端賬號、密碼),自助歸檔系統使用問題亦可向其聯系咨詢,相關聯系方式附后。
三、注意事項
1.各生產企業必須以部級或省級相關機構公布的產品有效農機推廣鑒定證書、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所屬品目、檢測結果等信息為主要依據開展自助投檔,未按規定準確、完整填報投檔資料的不予歸檔,由此原因產生誤歸、錯歸、漏歸的由投檔者承擔相應責任。
2.已經歸檔的產品不需再次投檔,前期歸檔的部分農機產品農機推廣鑒定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已經到期,這部分產品需重新投檔。農機推廣鑒定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已經到期的部分農機產品詳細情況見附件3。
3.自助歸檔系統中的必填項須與產品相應證書、檢驗報告一致,如果檢驗報告中無相應參數,可以原發證機構在原檢驗過程中出具的相應參數證明材料為準,并將證明材料于投檔截止日期前報送至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機處。
四、投檔時限
本次補貼產品自助歸檔系統自2019年4月19日上午9:00整開通,至2019年5月5日下午18:00整關閉,逾期不受理。投檔結果將在西藏農牧信息網行業信息公告欄(http://xznm.agri.gov.cn/gonggao/)中公示。
五、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通訊地址:拉薩市林聚路29號,郵編850000
聯系人:鐘成義
聯系電話:0891-6344638
西藏農機購置補貼工作QQ群:156209468
西藏欣禾科技有限公司聯系人:孫緒剛13980577271
附件:
1.西藏自治區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信息一覽表點擊下載
2.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助投檔系統推薦操作步驟說明書點擊下載
3.農機推廣鑒定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已經到期的部分農機產品詳細情況點擊下載
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2019年4月18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