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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關于對浙江柳林糧食烘干機產品進行聯動處理的通知
各市、縣(區)農機局(站):
根據農財兩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及《江西省農機局關于實施農機購置補貼違規行為聯動處理工作的函》(贛農機綜〔2018〕52號)相關規定,經研究,對被其他省查處并已進入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違規產品進行聯動處理。
一、聯動處理的違規產品
根據江蘇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發布的《關于取消浙江柳林農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糧食烘干機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蘇農辦機〔2018〕8號)文件,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取消浙江柳林農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5H-12A低溫循環式糧食烘干機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二、相關要求
(一)各市、縣(區)農機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暫停或取消期間,無論是以試用、分期付款,還是以其他任何形式銷售的違規產品,一律不得辦理補貼。
(二)各有關企業須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關規定,因農機購置補貼資格被暫停或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其生產企業及授權經銷商自行承擔。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2019年3月19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jx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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