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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第五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第五批)
新農機辦字〔2018〕12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農機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8〕13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新農機發〔2018〕11號)精神和要求,我局以農業部以及各省區鑒定機構發布的鑒定信息為依據,對2018年生產企業自主申報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開展了歸檔工作。
截止2018年11月12日,共158個產品歸檔結論為“通過”,其中:耕整地機械21個、種植施肥機械19個、田間管理機械3個、收獲機械41個、收獲后處理機械10個、排灌機械4個、畜牧機械11個、動力機械42個、農田基本建設機械2個、農用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3個、設施農業設備1個、其他機械1個。現將第五批產品歸檔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歸檔信息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向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以書面形式進行反饋。
按照權責統一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申報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負主體責任;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應對公示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進行認真核對,并在補貼銷售前負責確認補貼產品歸檔檔次和產品信息的準確性。
對于因農機生產企業自身原因,導致本企業產品歸入低檔造成補貼額偏低的,補貼額在一個補貼年度內不作調整,按低檔補貼。對于補貼產品的補貼比例畸高,或歸檔檔次有誤等情況,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應暫停補貼銷售并主動向自治區農機局遞交書面報告;企業未主動報告的,經舉報反映查實,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補貼資格。歸檔錯誤產品已經補貼銷售的,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負責按期退還購機者購買此產品多獲得的補貼資金,并妥善處理相關糾紛和矛盾;企業未按規定處理的,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補貼資格。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
聯系人:劉朝宇
聯系電話:0991-4315454
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71號830054
附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表(第五批).pdf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農機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8〕13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新農機發〔2018〕11號)精神和要求,我局以農業部以及各省區鑒定機構發布的鑒定信息為依據,對2018年生產企業自主申報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開展了歸檔工作。
截止2018年9月17日,共329個產品歸檔結論為“通過”,其中:耕整地機械72個、種植施肥機械28個、田間管理機械17個、收獲機械41個、收獲后處理機械19個、農產品初加工機械3個、排灌機械15個、畜牧機械20個、動力機械94個、農田基本建設機械3個、農用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2個、設施農業設備1個、其他機械14個。現將第四批產品歸檔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歸檔信息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向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以書面形式進行反饋。其余產品待審核后陸續發布公示。
按照權責統一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申報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負主體責任;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應對公示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進行認真核對,并在補貼銷售前負責確認補貼產品歸檔檔次和產品信息的準確性。
對于因農機生產企業自身原因,導致本企業產品歸入低檔造成補貼額偏低的,補貼額在一個補貼年度內不作調整,按低檔補貼。對于補貼產品的補貼比例畸高,或歸檔檔次有誤等情況,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應暫停補貼銷售并主動向自治區農機局遞交書面報告;企業未主動報告的,經舉報反映查實,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補貼資格。歸檔錯誤產品已經補貼銷售的,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負責按期退還購機者購買此產品多獲得的補貼資金,并妥善處理相關糾紛和矛盾;企業未按規定處理的,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補貼資格。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
聯系人:劉朝宇
聯系電話:0991-4315454
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71號830054
附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表(第四批)點擊下載
2018年9月17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第三批)
新農機辦字〔2018〕7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農機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8〕13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新農機發〔2018〕11號)精神和要求,我局以農業部以及各省區鑒定機構發布的鑒定信息為依據,對2018年生產企業自主申報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開展了歸檔工作。
截止2018年8月6日,共1351個產品歸檔結論為“通過”,其中:耕整地機械350個、種植施肥機械89個、田間管理機械48個、收獲機械178個、收獲后處理機械51個、農產品初加工機械10個、排灌機械127個、畜牧機械35個、水產機械15個、動力機械338個、農用搬運機械15個、農田基本建設機械4個、農用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29個、設施農業設備2個、其他機械60個。現將第三批產品歸檔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歸檔信息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向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以書面形式進行反饋。其余產品待審核后陸續發布公示。
按照權責統一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申報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負主體責任;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應對公示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進行認真核對,并在補貼銷售前負責確認補貼產品歸檔檔次和產品信息的準確性。
對于因農機生產企業自身原因,導致本企業產品歸入低檔造成補貼額偏低的,補貼額在一個補貼年度內不作調整,按低檔補貼。對于補貼產品的補貼比例畸高,或歸檔檔次有誤等情況,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應暫停補貼銷售并主動向自治區農機局遞交書面報告;企業未主動報告的,經舉報反映查實,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補貼資格。歸檔錯誤產品已經補貼銷售的,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負責按期退還購機者購買此產品多獲得的補貼資金,并妥善處理相關糾紛和矛盾;企業未按規定處理的,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補貼資格。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
聯系人:劉朝宇
聯系電話:0991-4315454
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71號830054
附件:新農機辦字〔2018〕7號附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表(第三批).pdf
自治區農機局
2018年8月6日
新疆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第二批)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農機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8〕13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新農機發〔2018〕11號)精神和要求,我局以農業部以及各省區鑒定機構發布的鑒定信息為依據,對2018年生產企業自主申報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開展了歸檔工作。
截止2018年7月12日,對3480個產品進行歸檔審核,3454個產品歸檔結論為“通過”,其中:耕整地機械169個、種植施肥機械259個、田間管理機械444個、收獲機械687個、收獲后處理機械424個、農產品初加工機械10個、排灌機械9個、畜牧水產機械59個、動力機械1317個、其他機械76個;26個產品歸檔結論為“不通過”。現將第二批產品歸檔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歸檔信息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向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以書面形式進行反饋。其余產品待審核后陸續發布公示。
按照權責統一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申報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負主體責任;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應對公示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進行認真核對,并在補貼銷售前負責確認補貼產品歸檔檔次和產品信息的準確性。
對于因農機生產企業自身原因,導致本企業產品歸入低檔造成補貼額偏低的,補貼額在一個補貼年度內不作調整,按低檔補貼。對于補貼產品的補貼比例畸高,或歸檔檔次有誤等情況,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應暫停補貼銷售并主動向自治區農機局遞交書面報告;企業未主動報告的,經舉報反映查實,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補貼資格。歸檔錯誤產品已經補貼銷售的,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負責按期退還購機者購買此產品多獲得的補貼資金,并妥善處理相關糾紛和矛盾;企業未按規定處理的,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補貼資格。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
聯系人:劉朝宇
聯系電話:0991-4315454
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71號830054
附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表(第二批)點擊下載
2018年7月12日
新農機辦字〔2018〕1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有關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8〕13號)、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農辦機〔2018〕7號)、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區開展差別化農機購置補貼試點的通知》(農辦財〔2017〕19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和《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新農機辦發〔2018〕10號)精神和要求,我局以農業部以及各省區鑒定機構發布的鑒定信息為依據,對2018年生產企業自主申報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開展了歸檔工作。
截止2018年6月25日,共4644個產品歸檔結論為“審核通過”,其中:耕整地機械1260個、種植施肥機械378個、田間管理機械26個、收獲機械797個、收獲后處理機械236個、農產品初加工機械1個、排灌機械1個、畜牧機械426個、動力機械1457個、農田基本建設機械46個、設施農業設備15個、其他機械1個。另根據《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新農機辦發〔2017〕86號)精神,對相關企業申報的新產品進行審核,共8個產品符合要求。現將第一批產品歸檔信息和新產品信息一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歸檔信息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向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以書面形式進行反饋。其余產品待審核后陸續發布公示。
按照權責統一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申報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負主體責任;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應對公示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進行認真核對,并在補貼銷售前負責確認補貼產品歸檔檔次和產品信息的準確性。
對于因農機生產企業自身原因,導致本企業產品歸入低檔造成補貼額偏低的,補貼額在一個補貼年度內不作調整,按低檔補貼。對于補貼產品的補貼比例畸高,或歸檔檔次有誤等情況,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應暫停補貼銷售并主動向自治區農機局遞交書面報告;企業未主動報告的,經舉報反映查實,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補貼資格。歸檔錯誤產品已經補貼銷售的,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負責按期退還購機者購買此產品多獲得的補貼資金,并妥善處理相關糾紛和矛盾;企業未按規定處理的,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補貼資格。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
聯系人:劉朝宇
聯系電話:0991-4315454
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71號830054
附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表(第一批)
自治區農機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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