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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函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吉林省農業委員會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吉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吉農機發[2018]7號)精神,我省即將開展2018年吉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檔范圍
吉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詳見附件1)。
二、投檔時間
第一批次投檔時間為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20日,第二批次投檔時間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8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投檔產品歸檔信息將統一在吉林省農機化信息網農機購置補貼專欄公示7天。同時受理申請復議,對無異議的按照公示信息實施補貼。
三、投檔條件
(一)投檔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條件之一,其資質證書應在有效期內: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同時,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產品,不應當投檔:
1.被農業農村部或各省農機主管部門暫停、取消補貼資格的;
2.國家質檢部門產品質量抽查不合格的;
3.裝配低于國三排放標準柴油機的。
四、投檔方式
采取生產企業網上自主投檔方式進行。具體通過2018年吉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系統操作。同時提交紙質材料。
(一)網上投檔應按下列要求錄入投檔信息:
1.生產企業承諾書(從投檔系統中下載,企業法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后上傳至投檔系統);
2.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或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3.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和檢驗報告、或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報告和檢驗報告、或自愿性產品認證報告和檢驗報告;
4.投檔產品彩色照片(前面、后面、左側、右側和銘牌各1張照片并與鑒定報告或檢驗報告照片相一致,照片應清晰可辨);
5.鑒定機構公布的產品鑒定信息(公告或通知網頁截圖和產品信息“所屬品目”網頁截圖,合并兩張截圖蓋章后彩色掃描上傳。如未公布的需企業提供原鑒定機構的所屬品目
證明材料,蓋章后掃描上傳);
6.其它需要提供的信息及補充證明材料(補充證明材料均需蓋章并彩色掃描后上傳)。
(二)紙質材料需要提交下列資料:
1.吉林省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投檔申報書(附件3);
2.農機購置補貼投檔產品企業承諾書(簽字蓋章);
3.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產品彩色照片(6寸5張,前面、后面、左側、右側各1張照片,機具銘牌特寫1張,照片應清晰可辨,A4銅版紙彩印)(附件4);
5.部級或省級有效推廣鑒定證書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6.部級或省級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及檢驗報告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7.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檢驗報告或自愿性產品認證產品檢驗報告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8.其它需要補充證明材料(加蓋企業公章)。
上述資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報送(每一小類裝訂成一冊),一式一份。產品信息填寫時大類、小類、品目及擬投檔名稱要與《吉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
圍》(附件1)機具種類名稱相一致;機具主要配置參數要與鑒定報告一致,配置參數主要填寫歸檔所需參數。
五、投檔要求
(一)申報企業必須如實填寫產品投檔信息和企業信息,確保信息完整準確、真實有效、清晰可認。如因信息填報錯誤、資料不全等原因所引起的后果及責任由申報企業自行
承擔。
(二)申報企業所填報的品目信息應與鑒定認證部門公布的品目一致;所填報的補貼產品技術參數、配置等應與鑒定認證部門出具的檢驗結果一致。
(三)申報企業按要求合理選擇投檔產品所屬檔次。
(四)對納入吉林省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的產品,生產企業要在公告期結束后的一個月內將其補貼產品信息及經銷單位錄入到吉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吉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系統網址:139.215.206.99:84/
聯系單位: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1486號,郵編:130051)
聯系人:曹殿廣曹純華
聯系電話0431-88906324 0431-88906325
吉林省農業委員會
2018年6月5日
- 劉洪宇發布于2018-07-17 13:41國家補貼多少錢,省補貼多少錢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