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農業部解讀《農藥管理條例》 首次對農藥使用者設立罰則
農業部解讀《農藥管理條例》 首次對農藥使用者設立罰則
央廣網北京6月29日消息(記者沈靜文)農業部今天(29日)解讀本月起實施的《農藥管理條例》。根據條例,我國農藥生產和進口全面實行登記制,提高產業集中度、提高登記門檻、提高經營進入門檻,嚴格準入條件、嚴格審核把關、嚴格技術審核。
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頒布至今即將滿月,5個配套規章上周正式公布,新時期農藥管理的整體框架已經清晰。
農業部農藥檢定所所長周普國介紹,新《條例》理順了農藥生產管理體制,取消工信部、質檢總局實施的農藥生產企業設立審批和產品生產許可,實行農藥生產許可制度,將生產管理職責統一劃歸農業部門。在管理理念上,《條例》及配套規章更加注重創新、綠色和安全,明確鼓勵和支持農藥研制,允許新農藥研制者申請登記,登記環節對農藥登記試驗風險加以管控,使用環節將使用量“零增長”上升為管理目標,并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制度,全方位控制農藥環境影響。
此外,新《條例》及配套規章創設了一系列農藥管理政策,設立登記試驗單位認定及新農藥試驗許可制度,提高登記試驗單位要求;設立經營許可,取消七類主體的農藥專營,實施經營許可制度,更加符合市場經濟和行業實際;建立農藥可追溯體系,從生產、經營到使用,建立全程記錄檔案,確保追溯可查。
新《條例》及配套規章堅持從嚴管理,突出農藥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明確假劣農藥的界定。首次對農藥使用者設立了罰則,禁限用措施落地更有依據。
今天,中國農藥工業協會、中國農藥發展與應用協會、植保(中國)協會聯合舉辦培訓班。參會企業表示,嚴格管理必然會對部分企業造成沖擊,重典治亂必然會觸及一些利益,將以全局和戰略的眼光,將《條例》與配套規章作為一個整體來學習領會,不局限在一兩句條文、不斷章取義,更不要穿新鞋走老路,鉆制度和法律的空子。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