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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經歷了什么鬼!糧補怎就變林補了?土地流轉需清楚用途
“去年還有補貼呢!怎么今年就沒有了呢?”近日,六安市葉集區洪集鎮金星村一村名提出自己的疑問。她家有大約20畝土地,以往每年能拿到1900余元農業補貼。今年她家將土地流轉給了他人,可眼看著要到年底,每年這時都會到賬上的農業補貼,卻不見了蹤影。
她母親去村里問,村里說沒有了,去有關部門打聽,也沒打聽出個所以然。接到該讀者的反映后,記者很快聯系了洪集鎮分管農業的張副鎮長,他說,該讀者家的土地于2016年自行出租給土地流轉大戶朱某耕種,租金每畝每年360元,朱某今年將土地用來栽了樹。今年,根據皖政辦(2015)61號文件等相關文件文件精神,實行農業三項補貼合并改革,對已作為林地等改變用途的耕地只有林業補貼,不再享受“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補貼(原來的糧食補貼)。
記者隨后查閱了安徽省相關文件,文件對此確有規定: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予補貼。
按照該文規定,耕地由糧田變為林地,農業補貼就被取消了。這就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流轉大戶改變土地用途后,給原土地承包戶造成的糧補損失該怎么解決?
張副鎮長說,糧田變為林地后,流轉大戶會有林業補貼,大戶和原承包戶如果沒有就補貼如何分配達成協議,到年底,林業補貼到鎮政府賬戶時,鎮政府會出面協調,看這筆錢該怎么在二者之間分配,肯定不會不管的,畢竟這涉及的不是一戶兩戶的利益。協調好之前,鎮政府不會輕易發放林業補貼給流轉大戶的。
由此,該讀者家的個案解決了。但記者在這里也給廣大農民朋友提個醒,在流轉土地時,一定要確定清楚對方流轉土地后是干啥,是種糧還是栽樹,是養殖還是做設施農業?如果因流轉大戶的原因導致糧食補貼被取消,一定要在合同上寫清楚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否則,出了問題再去尋找方法解決,費時費力還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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