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2016年吉林省全程機械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機裝備建設實施單位的通知
2016年吉林省全程機械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機裝備建設實施單位的通知
吉農機發【2016】4號
各市(州)農委、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環資局、財政局,公主嶺市、梅河口市農機(農業)局、財政局,縣(市、區)農機(農業)局、財政局:
根據《吉林省農業委員會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6年吉林省全程機械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機裝備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吉農機發[2016]3號)精神,通過自主申報、鄉(鎮)政府推薦、鄉(鎮)項目公示、縣級農機和財政部門聯合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審核排序、縣級農機、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上報,將符合文件要求的230個全程機械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裝備項目申報單位和21個秸稈撿拾打捆作業主體農機裝備建設試點項目申報單位確定為項目實施單位,并按照“先建后補”的原則實施項目建設。對檢查驗收合格的項目實施單位,全部按照2016年的補貼標準實施補貼。建設單位的省級補貼資金根據省級資金規模分兩批次實施補貼。第一批次,使用2016年建設補貼資金實施補貼,補貼范圍:一是對秸稈撿拾打捆作業主體農機裝備建設試點單位全部實施補貼,二是對主體裝備建設單位,按照縣級申報順序實施,在2016年12月前完成補貼工作;第二批次,對2016年補貼資金不足,未能得到補貼的建設單位,使用2017年建設資金,在2017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補貼工作。
現將項目實施單位名單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項目實施單位按照《吉林省農業委員會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6年吉林省全程機械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機裝備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吉農機發[2016]3號)精神,切實抓好項目組織實施工作,并將項目實施單位作為示范引領當地發展現代農業的示范單位,切實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同時明確職責任務,強化監督管理,嚴格檢查驗收,協調幫助項目實施單位解決好項目建設資金、機具庫棚建設用地等實際問題,確保項目取得實效。
附件:1.2016年吉林省全程機械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機裝備建設項目實施單位名單 2. 2016年吉林省秸稈撿拾打捆作業主體農機裝備建設試點項目實施單位名單
吉林省農業委員會吉林省財政廳
2016年7月12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