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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的通知
粵農機鑒〔2016〕47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受廣東省農業廳農機化辦的委托,為做好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現將報送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貼產品歸檔范圍
《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粵農函〔2016〕237號)(以下簡稱《補貼額一覽表》)、《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調整)/《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調整表》(粵農函〔2016〕320號、粵農函〔2016〕947號)(以下簡稱《補貼額調整表》)范圍內的品目。《補貼額一覽表》、《補貼額調整表》的合并表《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含調整)見附件1。已列入《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第二批)歸檔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的產品,不需重新申報,原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為2016年的且已獲得新證書的產品,可以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報送產品應獲得部級或省級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有效年度內)。證書到期后仍未換發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將在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中予以刪除,不再另行通知。
(二)申報材料中產品型號名稱、技術規格參數、企業名稱等信息應一致。
三、材料要求
(一)各補貼產品生產企業應如實填寫產品信息,確保信息準確、有效。若因信息填寫錯誤導致無法進行歸檔的,由企業自行承擔責任。填寫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在廣東省的補貼資格,并將虛假信息報告農業部農機化司。
(二)按要求完整填寫《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見附件3),機具大類、機具小類、機具品目及分檔名稱嚴格按《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含調整)(見附件1)相應內容規范填寫,根據申報產品的技術規格選擇填寫適合的分檔名稱。報送涵蓋產品時,按照推廣鑒定證書涵蓋型號的順序,依次在主型號產品后面填寫。按《XX公司(全稱)歸檔信息備案表》(以下簡稱《歸檔信息備案表》)的格式命名另存形成一個工作表文檔(電子表格文檔、可編輯、須報送)。打印出《歸檔信息備案表》(A4規格),末頁(加蓋公章)處加蓋公章。
(三)按順序將蓋章確認后的《歸檔信息備案表》原件、產品推廣鑒定證書原件、推廣鑒定證書續展報告原件(如有)、推廣鑒定報告原件及檢驗報告原件(含鑒定機構出具的補充說明、如有),掃描合成一個PDF文檔。不允許在掃描原件上添加說明、劃線等任何標識,掃描后每版面(A4規格)一頁(原件)內容,版面內容清晰可見,報告按頁碼順序掃描,然后按《XX公司(全稱)歸檔材料》的格式命名保存文檔(PDF文檔、須報送)。
1、多產品申報時,按《歸檔信息備案表》產品順序掃描證書及報告,報送的PDF文檔順序為:蓋章確認后的《歸檔信息備案表》、產品1的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證書續展報告(如有)+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產品2的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證書續展報告(如有)+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
2、有涵蓋產品申報時,按《歸檔信息備案表》產品順序掃描主產品證書、報告及涵蓋產品檢驗報告(如有),報送的PDF文檔順序為:蓋章確認后的《歸檔信息備案表》、主產品的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證書續展報告(如有)+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涵蓋產品1的檢驗報告(如有)、涵蓋產品2的檢驗報告(如有)、……。
(四)將上述(二)、(三)形成保存的《XX公司(全稱)2016年廣東省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工作表文檔)及《XX公司(全稱)2016年補貼產品歸檔材料》(PDF文檔)兩個文檔一起發送到LCL066@126.com(電子郵箱、有收件自動回復提示),不要合成文件夾壓縮或多個文件(三個及以上)發送,請勿重復發送。報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報送要求
1、報送時間:2016年10月8~14日(以電子郵箱收到日期為準)
2、報送方式:電子郵件發送,不接收現場報送。
(聯系人:林彩麗、陳堅松 聯系電話: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1.《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含調整) 2.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第二批)歸檔信息匯總表 3.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
廣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6年10月8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受廣東省農業廳農機化辦的委托,為做好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現將報送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貼產品歸檔范圍
《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粵農函〔2016〕237號)(見附件1,以下簡稱《補貼額一覽表》)、《關于調整<2016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部分檔次補貼額的通知》(粵農函〔2016〕320號)(見附件2,以下簡稱《補貼額調整表》)范圍內的品目。已列入《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匯總表》(見附件3)的產品,不需重新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報送產品應獲得部級或省級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
書,且在有效期內(有效年度內)。證書到期后仍未換發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將在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中予以刪除,不再另行通知。
(二)申報材料中產品型號名稱、技術規格參數、企業名稱等信息應一致。
三、材料要求
(一)各補貼產品生產企業應如實填寫產品信息,確保信息準確、有效。若因信息填寫錯誤導致無法進行歸檔的,由企業自行承擔責任。填寫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在廣東省的補貼資格,并將虛假信息報告農業部農機化司。
(二)按要求完整填寫《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見附件4),機具大類、機具小類、機具品目及分檔名稱嚴格按《補貼額一覽表》、《補貼額調整表》相應內容規范填寫,根據申報產品的技術規格選擇填寫適合的分檔名稱。報送涵蓋產品時,按照推廣鑒定證書涵蓋型號的順序,依次在主型號產品后面填寫。按《XX公司(全稱)歸檔信息備案表》(以下簡稱《歸檔信息備案表》)的格式命名另存形成一個工作表文檔(電子表格文檔、須報送)。打印出《歸檔信息備案表》(A4規格),末頁(加蓋公章)處加蓋公章。
(三)按順序將蓋章確認后的《歸檔信息備案表》、產品推廣鑒定證書原件、推廣鑒定報告原件及檢驗報告原件(含鑒定機構出具的補充說明、如有),掃描合成一個PDF文檔。不允許在掃描原件上添加說明、劃線等任何標識,掃描后每版面(A4規格)一頁(原件)內容,版面內容清晰可見,報告按頁碼順序掃描,然后按《XX公司(全稱)歸檔材料》的格式命名保存文檔(PDF文檔、須報送)。
1、多產品申報時,按《歸檔信息備案表》產品順序掃描證書及報告,報送的PDF文檔順序為:蓋章確認后的《歸檔信息備案表》、產品1的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產品2的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
2、有涵蓋產品申報時,按《歸檔信息備案表》產品順序掃描主產品證書、報告及涵蓋產品檢驗報告(如有),報送的PDF文檔順序為:蓋章確認后的《歸檔信息備案表》、主產品的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涵蓋產品1的檢驗報告(如有)、涵蓋產品2的檢驗報告(如有)、……。
(四)將上述(二)、(三)形成保存的《XX公司(全稱)2016年廣東省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工作表文檔)及《XX公司(全稱)2016年補貼產品歸檔材料》(PDF文檔)兩個文檔一起發送到LCL066@126.com(電子郵箱、有收件自動回復提示),不要合成文件夾壓縮或多個文件(三個及以上)發送,請勿重復發送。報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報送要求
1、報送時間:2016年7月14~21日(以電子郵箱收到日期為準)
2、報送方式:電子郵件發送,不接收現場報送。
(聯系人:林彩麗、陳堅松 聯系電話:020-37388560、37373760)
廣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6年7月13日
關于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一批)歸檔情況的公示
粵農機鑒〔2016〕16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受廣東省農業廳農機化辦的委托,我站根據《關于報送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的通知》(粵農機鑒〔2016〕8號)的要求,開展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工作。根據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文件要求、各農機化行政主管部門或鑒定機構公布的有效期內推廣鑒定產品信息以及《關于印發<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粵農函〔2016〕237號)、《關于調整<2016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部分檔次補貼額的通知》(粵農函〔2016〕320號),對企業報送的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材料進行審查歸檔。對于因推廣鑒定證書正在辦理、報送材料時未提供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在我站審查歸檔期間如能提交有效證書的,按有證書處理;依據粵農函〔2016〕237號填報的、涉及粵農函〔2016〕320號調整的分檔名稱,按調整前后分檔名稱同樣有效進行歸檔,符合條件的歸入調整后的分檔名稱。審查歸檔具體情況詳見附件,現予公示,并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不予歸檔的情形
1、不屬于《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中品目分檔的產品;
2、《歸檔信息備案表》填報的機具大類、機具小類、機具品目及分檔名稱與《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不一致的產品;
3、報告中產品技術規格無分檔參數或分檔參數值不確定。微耕機分檔參數配套功率按額定/標定功率(12h),**大功率不作為分檔參數;
4、基本配置和參數不符合《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中品目分檔要求的產品;
5、推廣鑒定證書不在有效期內的產品;
6、與農機化行政主管部門或鑒定機構公布的有效期內推廣鑒定產品信息不一致的產品;
7、報送材料中,產品型號名稱、證書等信息不一致的產品;
8、未按要求報送材料的產品。包括未報送《歸檔信息備案表》工作表文檔,《產品歸檔材料》PDF文檔未合成、多個文件報送,《產品歸檔材料》PDF文檔中缺《歸檔信息備案表》或《歸檔信息備案表》未加蓋公章、缺證書或證書對應的報告(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報告缺頁不全、證書或報告非原件掃描、材料內容模糊不清等。
二、公示事宜
1、公示時間自2016年4月22日-4月28日16:30止。
2、公示期間,凡對公示附件中產品歸檔結果有異議的企業,請于2016年4月28日前,提供簡要說明材料,并加蓋公章后,將電子掃描件發送到LCL066@126.com郵箱。不再接收任何報送歸檔補充材料。
3、公示結束后,我站將對反映的問題進行確認整理,形成《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匯總表》后給予公告。
(聯系人:林彩麗、陳堅松,聯系電話: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下載: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匯總表(公示稿)
廣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6年4月22日
以下為歸檔通知,備用。
關于報送2016年廣東省農機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的通知
粵農機鑒〔2016〕8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受廣東省農業廳農機化辦的委托,為做好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現將報送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貼產品歸檔范圍
《2016年廣東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粵農函〔2016〕237號)(見附件1,以下簡稱《補貼額一覽表》)范圍內的品目,包括11大類32個小類75個品目。2015年我省已歸檔的產品(共三批及部通用類),均須重新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報送產品應獲得部級或省級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282號),2015年7月15日后仍有效的由省級以上農機化主管部門頒發的農機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自簽發之日起延至第5年的12月31日。證書到期后仍未換發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將在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中予以刪除,不再另行通知。
(二)申報材料中產品型號名稱、技術規格參數、企業名稱等信息應一致。
三、材料要求
(一)各補貼產品生產企業應如實填寫產品信息,確保信息準確、有效。若因信息填寫錯誤導致無法進行歸檔的,由企業自行承擔責任。填寫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在廣東省的補貼資格,并將虛假信息報告農業部農機化司。
(二)按要求完整填寫2016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見附件2),機具大類、機具小類、機具品目及分檔名稱應按《補貼額一覽表》相應內容規范填寫,根據申報產品的技術規格填寫適合的分檔名稱。按《XX公司(全稱)2016年廣東省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以下簡稱《歸檔信息備案表》)的格式命名另存形成一個工作表文檔。
(三)按順序將蓋章確認后的《歸檔信息備案表》、產品推廣鑒定證書原件、推廣鑒定報告原件及檢驗報告原件,掃描合成一個PDF文檔,多產品申報時請按《歸檔信息備案表》產品順序掃描證書及報告,報告按頁碼順序掃描,然后按《XX公司(全稱)2016年補貼產品歸檔材料》的格式命名保存文檔。
(四)將上述(二)、(三)形成保存的《XX公司(全稱)2016年廣東省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工作表文檔)及《XX公司(全稱)2016年補貼產品歸檔材料》(PDF文檔)兩個文檔一起發送到LCL066@126.com(電子郵箱),不要合成文件夾壓縮或多個文件(三個及以上)發送,請勿重復發送。報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報送要求
1、報送時間:2016年3月24~31日(以電子郵箱收到日期為準)
2、報送方式:電子郵件發送,不接收現場報送。
(聯系人:林彩麗、陳堅松 聯系電話:020-37388560、37373760)
相關附件:2016廣東購置補貼歸檔報送通知附件(第一批).xls
廣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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