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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手意外身亡 凸顯保障困境(圖)
今年10月,發生在撫州市宜黃縣的一起收割機致死案,無意中折射出我省農民在農機事故中的權益保障困境。
由于事故責任難劃分、政府部門監管難到位、農機險尚存空白,在我省遭受了農機安全事故的家庭,不得不獨自面對困境。
農機部門表示,為增強農機手的抗風險能力,將會同多部門共同探索我省農機安全互助險的頂層設計;省政協委員也表示,愿在省“兩會”中提交提案幫助推動。
曹四英對于老公意外身亡當天的事情記憶深刻
操作收割機農民意外死亡
來到那個用油布和竹竿搭成的簡易木棚時,曹四英緊抿著嘴,眼淚突然噴涌而出,說不出一句話。
“她老公就躺在里面。”一位同行的村民指著木棚里的棺材說,“現在他們一家都陷入了困境。”
距離事發已過去6天了,曹四英仍清楚地記得丈夫李佑發與她訣別的**后一天。
10月11日上午8時,宜黃縣黃陂鎮霍源村,曹四英跟隨李佑發來到一塊農田,準備完成前一天收割稻子的工作。為了檢查機器是否仍漏機油,李佑發開動這臺買來才3個月的收割機在農田旁繞了一圈。機油果然沿割臺滴落下來,曹四英馬上叫住了李佑發。
“這臺收割機是今年7月買的,不到1個月就漏機油。”曹四英說,發現這個情況,李佑發當即撥打了服務電話反映,過了幾天對方派工作人員前來維修。但修完沒多久,收割機又開始漏機油。
“10月正是農時緊迫的時候,廠家派人來維修一次就要花上好幾天時間,我們等不起啊。”曹四英說,為了攢錢償還蓋房欠下的近10萬元債務,維持一家五口人的生計,李佑發還以120元~150元/畝的價格幫他人收割稻田。
李佑發只好又打電話向廠家反映,但這次對方并未派人來維修,而是直接寄了2桶機油來。“是讓我們自己弄。”曹四英說,她和丈夫無奈之下只能將就著繼續使用收割機。
讓曹四英沒想到的是,這天早上發現收割機仍漏機油時,李佑發選擇鉆到割臺下查看。
突然,一聲慘叫嚇壞了曹四英,“我看到割臺掉了下來,壓在了他頭上”。
曹四英的哭聲引來了附近勞作的農民,約半小時后,四五個大漢才將割臺稍稍抬了起來,曹四英順勢將李佑發拖了出來。“當時他的臉和胸口都是烏青的,割臺有幾百斤重啊!”
120急救人員檢查后,當場宣布李佑發已死亡。曹四英像失了魂一樣號啕大哭:“還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和一個老母親,這個家以后可怎么辦吶?”
責任難劃分 維權陷困境
“如果不是農機本來就存在問題,而且不按時維修,李佑發就不會死。”看到妹妹曹四英的窘狀,曹福財表示要找到收割機經銷商和廠家理論,“他們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10月12日,經協調,曹四英和宜黃縣海波農機銷售有限公司老板鄭海波簽訂了一份收條,載明由鄭海波預付李佑發后事處理費用5萬元人民幣,以后賠償事宜通過法院起訴解決。
在為李佑發處理后事時,曹四英曾試圖與收割機生產廠家湖南中天龍舟農機有限公司(下稱中天公司)取得聯系,要求對方賠償,但得到的答復卻是“去法院起訴”。
10月16日,新法制報記者來到宜黃縣海波農機銷售有限公司,鄭海波的妻子馮細珍表示其僅負責售賣農機,質量問題和“三包”服務問題全由廠家負責,因此而造成的農機事故自然也由廠家承擔。
“買收割機,李佑發還欠了我們近3萬元。我們也已經先行墊付了5萬元喪葬費,算是仁至義盡了,如果對方還要索賠就必須等到責任劃分了之后再談。”馮細珍說。
中天公司宜黃縣負責人方立國卻表示,廠家和經銷商對此次農機事故均有相應責任,“機器問題并不像受害者家屬說得那么嚴重,而且如果‘三包’服務不到位,經銷商也負有責任”。
方立國表示,李佑發使用此類型收割機已經5年了,打“三包”服務電話僅是咨詢而已。
方立國認為,此事的關鍵在于,李佑發購買收割機時,廠家已經對其進行了培訓,在發現機器出現問題時,李佑發應等服務人員前來維修,但他卻在未將割臺鎖緊裝置鎖死的情況下,貿然爬到割臺底下,屬違章操作,所以也負有責任,“我們已經向公司匯報了,但暫未得到回復”。
由于責任劃分存在爭議,導致賠償也無法協調,曹四英陷入了困窘之中。
農機致死案常有 購保險者極少
據省農機局監管與裝備科科長李小軍介紹,僅今年,農機致死案在我省就有4起,“一起起事故的背后是一個個陷入困境的家庭”。
李小軍指出,我省目前擁有120多萬鄉村農機從業人員,但針對他們的保障卻幾乎仍處于“裸奔”狀態。這也造成了農機手在發生意外事故后,缺乏有力的權益維護渠道。
據媒體報道,農機作業屬高危風險行業,已納入國家安全生產13個重點行業,每年按農機擁有量推測的事故數據為:事故率百分之一,受傷率千分之三,死亡率萬分之三。
李小軍不無惋惜地表示,農機作業一般是父子同機、夫妻同機、兄弟同機,屬于家庭經營,風險比較集中,一場事故可能一個家庭就趴下了。“人亡家破、返貧致貧的現象屢見不鮮,令人痛心。”
盡管如此,但因經濟困難,包括李佑發在內的大部分農機駕駛員,既不舍得也認為沒必要購買保險。
“每次農民兄弟購買農機的時,我們都會建議其購買保險,但他們心疼這幾百元的費用都不同意買,我們也不能強制,沒辦法。”方立國慨嘆道。
公開資料顯示,陜西、湖北和湖南均已全面推行農機互助保險,農機駕駛員只需繳納數百元會費,即可享受安全管理、事故救援、損失補償、配件維修、糾紛調解和特困救助。
“農機互助保險填補了第三者強制險的空白,重點保自身,且不存在責任劃分,真正解除了農機手的后顧之憂,但因為資金原因,在江西難以實施。”李小軍稱,由于農機互助險的參保形式和新農合一樣,需要政府配套資金,但現實是我省目前并沒有此項支出,所以一直難以推行。
執法存困難 監管難到位
事實上,即便推出農機互助保險,仍然面臨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監管。
2009年11月1日頒布實施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下稱《條例》)規定:“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為安全檢驗合格的農機登記并核發相應的證書和牌照”,“聯合收割機操作人員經培訓后,應當參加農機部門組織的考試,農機部門應為合格者核發相應的操作證件。”
“但實際上,宜黃縣的許多農機駕駛員并沒有操作證件,也常常不懸掛牌照。”宜黃縣農業機械化管理局(下稱宜黃縣農機局)農機監理站站長鄒小東說。
“從沒聽說農機需要掛牌。”余先生在當地購買聯合收割機已經4年了,他表示,農機部門從沒組織過行培訓和考試,更未核發任何操作證件,“只有廠家派師傅來教了幾天,我就直接駕駛了”。
新法制報記者在當地走訪后也發現,與李佑發一樣,當地眾多農機駕駛員普遍存在著違章操作的情況。
對此,鄒小東解釋稱,《條例》沒有強制要求農機駕駛員必須考證,由于農機駕駛員遍布在各個鄉村,培訓和考證耗時耗力,導致許多農機駕駛員不愿主動參加。“很多人都是當天買完農機就直接回鄉下了,我們根本來不及培訓辦證;宜黃縣現有的數百名農機駕駛員中,確實極少有持證上崗的人。”
“而且由于2004年取消了農機部門上路執法的權力,所以我們執法也存在很大困難,對農機操作難以有效監管。”鄒小東說。
一邊是監管不力埋下了諸多隱患,一邊卻是保障制度的缺乏。
因此,宜黃縣農機局一位工作人員提到,即使推出了農機互助保險,也應以健全的監管機制為基礎。“只有農機手們真正按《條例》完善了自身的條件,才可以**大限度地享受到農機互助保險,否則保險公司在劃分責任時仍存在較大困難,導致**終無法有效幫助農機手。”
亟須頂層設計省政協委員愿呼吁
“如果真有這么好的事,我們當然愿意。”對于農機互助保險,許多農機駕駛員都持肯定態度。
“看到外省搞得這么好,我們也準備去學習借鑒,希望能在江西推動實施。”李小軍受訪時稱,省農機局愿與財政部門、保監部門一同主導探索農機互助保險。
“這是很好的民生工程。”江西省政協委員、江西中矗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劉良歡指出,農機互助保險只需農民花極少的錢投保,卻可以幫助其防范因意外突發事件導致的不良后果,且保險公司也從中取得了一定的經濟效益,“是一舉兩得的措施,值得肯定”。
“由于目前政府的救助體系并不完善,使得農機駕駛員遭遇安全事故后難以獲得有效救助,不得不獨自面對困境。”劉良歡認為,農機互助保險的推廣,根本性地解決了這個問題,值得在我省大面積推廣,“我愿在省‘兩會’上提交提案,建議政府配套專項資金,通過頂層設計徹底解決農機手的后顧之憂”。
但對于曹四英來說,這些都來得太晚了,她目前仍深陷于維權之中。
對此,劉良歡建議,曹四英一家應先督促農機部門盡快出具事故認定書,并根據其中載明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在農機部門的調解下向經銷商和廠家索賠。如若不成,則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通過向法院起訴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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