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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關于果蔬烘干機產銷企業違規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問題的處理公告
關于果蔬烘干機產銷企業違規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問題的處理公告
湘農機公告〔2015〕10號
調查核實,2015年實施農機購置補貼過程中,郴州北湖區譽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譽華公司)、湖南盈峰光能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盈峰公司)和耒陽市普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京公司)存在擅自變更補貼產品配置、對經銷商管理不力的問題;三家企業果蔬烘干機的所有經銷商存在所開辦補發票銷售單價與產品實際售價不符的問題。依據《湖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農、財兩部的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作如下處理:
1.譽華公司未經主管部門批準,降低烤房容積;對其經銷商管理不力,依據《辦法》第二十條第二、第三款之規定,予以警告,限期一個月整改,整改結果報省局監察室。
2.盈峰公司未經主管部門批準,更換熱風爐爐具;對其經銷商管理不力,依據《辦法》第二十條第二、第三款之規定,予以警告,限期一個月整改,整改結果報省局監察室。
3.普京公司對其經銷商管理不力,依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的《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5〕6號)之規定,予以警告,限期一個月整改,整改結果報省局監察室。
4.譽華公司果蔬烘干機經銷商安鄉縣博友農機有限公司等70家、盈峰公司果蔬烘干機經銷商常德市華石農機銷售有限公司等57家、普京公司果蔬烘干機經銷商漢壽縣昌隆農機有限公司等52家均存在所開辦補發票銷售單價與產品實際售價不符的問題。為規范經銷商行為,對其予以警告,限期一個月整改,整改結果報省局監察室。
湖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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