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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關于取消和暫停個別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關于取消和暫停個別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滬農機[2015]26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部農機化司取消或暫停相關企業農機產品購機補貼資格要求,同時參考相關省市上半年購機補貼違規通報情況,經核實決定:
1、取消浙江朝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TZ-800-35型太陽能水泵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2、暫停山東青州華龍機械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閬中市金元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3、暫停浙江奔野拖拉機制造有限公司、寧波北野拖拉機制造有限公司、寧波甬野拖拉機制造有限公司3家企業生產的所有拖拉機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4、暫停浙江綠鑫機電有限公司生產的8PD-WG,山東鑫正農業裝備有限公司和山東壽光豐農現代農業機械裝備有限公司生產的8DGG-90型微灌設備;四川省閬中精益機電有限公司4LZ-1.0型號的聯合收割機;金鵬源公司生產的1GQNM-180型、1GQNM-230型兩款旋耕機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以上產品暫停期間,無論是以試用、分期付款,還是其他任何形式銷售的上述企業產品,一律不得享受補貼。
上海市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2015年7月30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sham.sh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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