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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十年:給你不一樣的農業
未來的10-15年,我國農業勞動人口數量將大幅度下滑。另外,未來農村勞動力的年齡結構也將發生重大變化,年齡較大的人口占比將急劇上升。據測算,到2025年,每位年輕農民的平均耕地面積達到90畝,而到2030年,每位年輕農民的平均耕地面積達到187畝。這樣的土地占有量,相對過去來說規模化程度大大地提升了,對過去緩慢進行的農業規模化而言,未來可以"狂風暴雨般的變化"來形容。
根據當前農村的人口結構往后推算,2025和2030年農村農業勞動力的數量分別為1.19億人和0.79億人,與2011年相比分別下降70%和80%。按照糧食種植占用80%農村勞動人口計算,2025年將剩余糧食種植勞動力0.67億,人均耕地面積26.7畝;2030年將剩余糧食種植勞動力0.32億,人均耕地面積達到57畝。隨著土地改革的加速推進,農村人口的大幅度降低,農業規模化將突飛猛進,規模化之后的農業在生產方式、產業鏈的組織形式等方面都將發生變化,農業現代化的步伐將不斷加快。
未來我國農業勞動力將大量減少
未來的10-15年,我國農業勞動人口數量的大幅度下滑,將為我國農業規模化水平帶來極大提升。
當前農村勞動力人口并不僅僅只來自農村常住人口,那些農村城市兩邊跑的流動人口事實上也可以耕種大田農作物,對于農業生產資源的占有來說,他們也是事實上的經營主體。因此,2011年我國農業勞動力數量仍然較為龐大,約為3.94億人。
根據當前農村的人口結構往后推算,2025和2030年農村農業勞動力的數量分別為1.19億人和0.79億人,與2011年相比分別下降70%和80%。
種植業人口減少速度將更快
按照糧食種植占用80%農村勞動人口計算,約為3.16億人,人均耕地面積5.7畝。2025年將剩余糧食種植勞動力0.67億,人均耕地面積26.7畝;2030年將剩余糧食種植勞動力0.32億,人均耕地面積達到57畝。
未來年輕勞動力將急劇減少
另外,未來農村勞動力的年齡結構也將發生重大變化,年齡較大的人口占比將急劇上升。到2025年每位年輕農民的平均耕地面積達到90畝,而到2030年,每位年輕農民的平均耕地面積達到187畝。而在2011年,每位年輕農民的平均耕地面積只有7.6畝。這樣的土地占有量,相對過去來說規模化程度大大地提升了,對過去緩慢進行的農業規模化而言,未來可以“狂風暴雨般的變化”來形容!
農村人口勞動力數量將持續下降
前面提到,當前農村人口的年齡結構老齡化已經非常嚴重。以2011年存在的所有農村戶籍人口向未來推算,這部分人口能夠產生的勞動力數量將在2014年開始進入下降通道。
農村人口中勞動力的數量不斷減少是老齡化未來演變的一個趨勢,另外一個趨勢就是年輕勞動力占比的不斷下降。
這里"農村人口中勞動力"所指的是所有農村戶籍人口中的勞動力,包括流動人口,也包括已經轉移出去的人口。不考慮人口轉移,這是未來有可能參與到農業勞動中**大的人口范圍,這種勞動力數量趨勢性的下降是農業勞動力減少的大背景。
土地制度的牽絆有望不斷打破當前土地制度使農民城市化多了后顧之憂
土地是農業**重要的生產資料和農民**重要的財產保障,所以土地制度對農民遷移會產生巨大的影響。某著名經濟學家斷言:"我國城市化進程中遇到的所有問題幾乎都和土地制度有關",人口的流動問題當然在其中。當前土地制度對于農民城市化的阻礙包括三個方面:
1、制度性地對農民的建設用地財產進行剝奪或壓價,而在城市中又制造著高房價,農民面臨又一次的財產"剪刀差",農民進城成本很高;
2、土地生產資料(承包地)的產權不清晰,也不穩定,徹底離開農民面臨土地經營權被剝奪的風險;
3、而由于產權不清,農地流轉市場無法建立或者流轉價格不能反應真正的市場供求,農民農地無法流轉或者流轉意愿低。
土改發展方向的展望
土地制度各個方面未來怎么改?這是不容易回答的問題!土地制度作為經濟社會生活中一項非常基本的制度安排,影響廣泛,其改革將涉及很多外部條件的跟進,例如基層民主、戶籍制度、財稅體制、城鄉規劃、國資管理、農業補貼、國土資源管理體制等各個方面;有很多款法律法規需要變化,甚至需要對《憲法》一些條款進行修訂。
作為整體改革的一部分,土地制度改革的推進力度確實不易判斷,我們曾在《土改向何處去?——基于政策、試點經驗以及邏輯推導的展望》這篇深度報告中通過理論分析和經驗總結對未來土改方向做了一個情景分析。基于當時的情況,我們將土改分為"有可能的狀態"和"較為徹底的狀態"。
土改深化有利于農村人口轉移
關于農村集體土地,我們認為比較徹底的改革狀態如下:
1、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基層政治自治組織實現分開,經濟組織按照市場化的原則獨立運行;
2、農戶承包經營權的處分權得到強化,權能完整;承包期長久不變、地塊不調整、承包權與戶籍脫鉤;
3、不論是宅基地還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集體建設用地都擁有與國有土地一致的使用權權能結構;宅基地和經營性建設用地都分配到農戶,并擁有永久的使用權。
土地制度對于農民轉移的促進包括三個方面:
1、當前制度性地對農民的建設用地財產進行剝奪或壓價,而在城市中又制造著高房價,農民面臨又一次的財產"剪刀差",農民進城成本很高,土地制度改革有望消除或者減輕這種情況。
2、有望促使土地生產資料(承包地)的產權清醒化和穩定化,徹底離開農民不會面臨土地經營權被剝奪的風險。
3、產權的清晰化將促進農地流轉市場的形成,促進資本與土地的融合,建立真正有效的土地流轉市場,流轉價格能反應真正的市場供求,提高農民的流轉意愿。
農村人口減少帶來農業規模化快速提升
在農業人口向城市流動的城鎮化過程中,應該發生的是農業人口的減少,農業規模化的提升和生產現代化水平的不斷提高。然而,這些情況并未在我國明顯出現,反而是農村面貌更加凋敝,農業生產方式依然落后。
過去的城市化進程給我國留下了畸形的人口結構,對于農業生產來說,大齡勞力、婦女、少量青壯年以及在農村城市兩邊跑的流動人口承擔了生產的任務,很多流動人口并未從農業生產中真正解放出去,農業生產的主體仍然太多,生產規模無法擴大,農業生產只能維持在比較原始的狀態。另外,常住勞動力中勞動能力較差的人數占大多數,這樣的勞動力結構也是非常不利于農業生產規模化以及現代化水平提升的。
未來,一切都將不一樣了。農村人口的大幅度降低將使農業規模化突飛猛進,規模化之后的農業在生產方式、產業鏈的組織形式等方面都將發生變化,農業現代化的步伐將不斷加快。
未來或可看到糧食產業鏈一體化的推進
隨著糧食生產規模化程度大幅提升以及土地市場不斷健全,未來這種產業鏈融合的情況會在種植業中慢慢鋪開,糧食也將更多地實現"從農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糧食生產成為"有品牌"的活動。
當然,與生豬養殖行業已經形成較高規模化程度不同,種植業目前仍然非常分散,從種植端向市場端延伸的難度很大,更有可能的是擁有市場和渠道資源的下游企業向糧食的生產環節延伸,這種延伸的形式也有兩種:
資本"下鄉"與土地結合,公司通過大面積流轉土地進行農作物種植,配套初加工或者深加工,**后形成**終的產品與消費者見面。
通過"公司+農戶"的形式將中小型規模化的種植戶集合成大規模的原料供給商,公司提供必要的生產資料,提出生產規范以及提供種植指導。
重點關注在產業鏈一體化方面有儲備的企業
農業上市公司中,已經開啟產業鏈一體化的企業或者規模化領先的種植企業和養殖企業在未來的產業鏈整合中有先發優勢,關注*st大荒、亞盛集團、雛鷹農牧、牧原股份、新五豐、天邦股份、圣農發展等。
主營業務即將轉型為糧食種植和銷售的步森股份值得關注。
上市公司未來的經營主體將是康華農業,該公司從事的主要業務是優質水稻等農作物生態化、規模化、標準化種植以及自產優質稻谷等農產品銷售。公司生產基地的土地來自于農民土地的流轉,公司自2008年成立后起,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周邊的臨桂縣、平樂縣、灌陽縣、全州縣和靈川縣,與這些縣的土地承包戶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共計流轉土地13.25萬畝。隨著種植業規模化的加快,公司的經營增長空間將不斷放大。
另外,關注已經擁有完善的物流和分銷能力并向上游種植尋求拓展的象嶼股份。
象嶼股份欲通過控股子公司象嶼農產與黑龍江依安當地及周邊種植大戶、各類合作社簽訂《合作協議》(主要合作種植品種為玉米)。公司欲建設"綜合化種植服務平臺",該平臺將通過訂單農業、合作種植、下游集采等多種糧食產銷合作模式,向種植合作方提供包括資金、種、肥、農機、技術服務、保險等系列綜合服務,實現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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