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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農機專業合作社建設方案實施細則征求意見
關于征求《甘肅省農機專業合作社建設方案(2015-2020年)》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市(州)農機(農牧、農業、農林)局(委),省農墾事業辦:
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農機專業合作社建設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甘政辦發〔2014〕114號)要求,我局起草了“《甘肅省農機專業合作社建設方案(2015-2020年)》實施細則”。現向你們征求意見,請你們認真研究,提出書面修改建議,于2014年10月20日前上報我局。
聯系人:馬進東
聯系電話(傳真):0931-8419960
電子郵箱:gsnjjcc@126.com
附件下載:《甘肅省農機專業合作社建設方案(2015-2020年)》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農機專業合作社申報書
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4年9月30日
《甘肅省農機專業合作社建設方案(2015-2020年)》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甘肅省農機專業合作社建設方案(2015-2020年)》(甘政辦發〔2014〕114號),扶持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全面提升我省農機專業合作社建設水平和經營能力,現制定實施細則。
一、建設目標
從2015起,省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專項扶持農機專業合作社發展,每年扶持發展150個農機裝備規模達到100萬元以上的農機合作社。到2020年,力爭全省建設1450個農機合作社。河西走廊、沿黃灌區和隴東塬區等農業機械化程度較高的地區,每個農業鄉鎮至少建設2個農機合作社,其他地區的農業鄉鎮建設1個農機合作社。
二、扶持標準
從2015年開始,省財政每年增加1000萬元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支持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社購置100馬力以上大型農業機械,即對農機合作社每年購置的1臺100馬力以上農業機械,給予中央財政補貼等額的累加補貼。市州、縣市區自行確定本地財政累加補貼比例。
三、申報條件
申請扶持的農機專業合作社,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已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運行1年以上;
(二)農機裝備投入規模原則上應當在100萬元以上;
(三)入社戶數不少于5戶,其中80%以上為當地農戶;
(四)有固定經營場所,及不低于200平方米機具庫棚或機具入庫率達到60%以上;
(五)服務能力,農機作業面積(以單位作業**大面積計算)達到3000畝或服務戶數達到100戶以上。
四、申報程序
(一)填寫《甘肅省農機專業合作社大型農機累加補貼申報書》(見附件),經鄉鎮政府審核后,向縣級農機主管部門申報。申報時需提交合作社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法人身份證明,入社成員名單,土地入社、托管或租賃協議及明細表,經營場所土地使用證明和相關佐證圖片等。
(二)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實地調查核實農機合作社情況,進行初審,符合條件者應當按照農機購置補貼程序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聯合上報市級農機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三)市級農機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縣級申報材料。同等情況下,入社土地面積大、入社人員多、分配合法的優先;所在鄉鎮沒有農機專業合作社的優先。**終審核確定扶持的農機專業合作社名單須于每年11月底前上報省農機局備案,以便安排下年度補貼資金。
五、建設內容及資金結算
(一)農機裝備配備。各市州農機主管部門在農機合作社機具需求調查的基礎上,按照耕、播、收全程機械化作業標準,根據入社土地面積和未來發展規模配備農機裝備。要突出先進性、配套性,兼顧區域農作物特點、特色綜合服務、特色經營項目,在當年甘肅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范圍內,選擇制定《農機專業合作社配備機具一覽表》,重點是100馬力以上拖拉機,自帶動力的收獲、植保、加工等機械。
(二)農機裝備采購。充分尊重農機合作社選購農機裝備的知情權和自主權,由農機專業合作社自主選購機具。同等條件下,鼓勵優先選擇本省產品,以滿足農業機械的地區適用性和售后服務的開展。
(三)資金兌付。經市級農機、財政部門聯合確定的擬扶持農機專業合作社按程序購機后,應及時通知縣級農機部門匯總上報市級農機部門審核確認。經市級確認的,由縣級農機部門向縣財政部門提交相關資料,辦理補貼資金結算兌付。
市州、縣市區自行確定的本地財政累加補貼資金一并通過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分級予以補貼。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機制。各級農機部門、財政部門對合作社建設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申報和初審工作,市州要認真做好審核、采購農機裝備和驗收工作,省農機局要做好資金落實和督促指導,形成以縣級為主,省、市、縣三級共抓的工作機制。
(二)加強監督管理。縣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農機、財政是農機合作社監管主體,對農機合作社進行全面監管。重點監管農機裝備使用管理、財務賬目(半年決算、年終決算)、農機裝備折舊費提取等。市州負責對農機合作社累加補貼機具進行檢查驗收,并對本轄區農機合作社享受累加補貼情況進行年度總結。
各地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操作,嚴禁弄虛作假。堅決打擊以農機合作社名義購置累加補貼機具進行倒買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制定發展規劃。各縣(市區)、市(州)要按照0.5-2萬畝一個作業覆蓋區建設1個合作社的設計要求,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制定適合當地現代農業發展的農機合作社發展規劃,構建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既有水地又有旱地的鄉村組建農機合作社時,農機裝備可以混合配置。市州的農機合作社發展規劃必須報省農機局備案,以便協調全省農機合作社發展布局。
(四)搭建融資平臺。各市(州)、縣(區)要積極協調金融、保險機構,為農機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探索搭建地方融資平臺,制定相應扶持政策,充分發揮融資平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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