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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
陜農機辦發〔2014〕33號
各設區市農機(農業)局(中心、委)、楊凌示范區農業局、韓城市農機中心、省農墾集團總公司:
今年,我省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啟動早、進展快,取得了良好的實施效果。但調查發現,仍有少數基層部門責任心不強,補貼政策實施監管不到位、落實不規范,一些經銷企業違規違紀,損害群眾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為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強責任意識。各級農機部門要統一思想,認真貫徹落實農財兩部《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指導意見》和省農機局、省財政廳《關于切實做好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精神,把落實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作為農機部門踐行群眾路線、服務農民群眾的政治責任,明確職能職責,夯實監管責任,嚴格管理,規范操作,確保資金安全、干部安全。
二、嚴格指標審查。各市農機管理部門要認真做好補貼指標確認書的抽查工作,指導縣級農機部門嚴把補貼對象購機指標申請材料審核關,做到佐證資料齊全、購機身份真實、補貼信息準確。特別是縣級農機部門在辦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時,要認真核驗購機社員的身份及購機明細,綜合考慮合作社經營范圍、土地規模、社員人數以及補貼機具與產業發展的關聯度等因素,合理確定辦理補貼機具品目和數量。
三、嚴格操作程序。各級農機部門要嚴格按照“申請購機、全價購機、核實兌付”程序規定,做好指標發放、核實抽查、公開公示、數據核對、資金結算等工作。核實驗貨時,要仔細審查經銷企業上傳補貼系統的資料圖片,對于圖片模糊不清或者做假上報(PS銘牌、人機合影,銘牌照片信息與實際產品不符等),要立即終止補貼程序并將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鼓勵各地在程序規范、公開公正、廉潔高效的基礎上,因地制宜,開拓創新,便民利民。
四、加強市場監管。各級農機部門要把握好簡政放權和嚴格管理的關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不定期組織開展農機經銷市場檢查,加強日常監管。對微耕設備、微灌設備、小型簡易倉儲設備等群眾投訴較多產品,各市要結合實際,確定補貼數量和補貼資金上限,指導基層規范實施。對經銷企業出具發票不及時、虛假上傳信息等行為,責令限期整改;對違反政策搞虛假宣傳欺騙購機者或以小充大、搭配銷售等違規行為,要嚴厲查處。凡違規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整改、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直接取消補貼資格,切實保障補貼政策規范、高效、公開、公正實施。
陜西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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