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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章良:完善土地流轉機制 給農機創造用武之地
談及李克強總理做的政府工作報告時,全國政協常委,中國科協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陳章良稱,報告中給他印象**為深刻的一句話是“要把13億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里”。陳章良表示,農業機械化的實現需要土地規模化,但土地流轉過程中,如果不制定相關的法律,不明確土地的農業用途,怕是好政策在執行中都會走樣。
《中國農機化導報》:陳委員,您在廣西任職期間,非常關注甘蔗機械化的發展,廣西甘蔗產業也得到了長足的進步。您到科協工作之后,是否還繼續關注甘蔗機械化的發展?
陳章良:當然,我一直關注甘蔗機械化的發展。沒有機械化,我們的甘蔗產業就根本沒有競爭力。除了甘蔗收獲機,還有棉花采摘機也是類似的情況。這兩種機械都是關乎整個產業命運的,因此是我長期關注的焦點。
《中國農機化導報》:今年您的提案有沒有涉及農業機械化方面的內容?
陳章良:在我今年的提案中沒有直接涉及農業機械的內容,與此相關的是我《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流轉機制的提案》。土地規模化之后,像大型拖拉機、大型聯合收割機之類的農業機械才能上去;土地形不成規模,大型機械就沒有用武之地。所以沒有規模化肯定是不行的。
《中國農機化導報》: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深入發展的新事物,現有的機制如何適應?
陳章良:在土地流轉實踐過程中出現了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如何實現農村土地合理流轉,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是我們當前面臨的一項長期而重要的任務。
《中國農機化導報》:您給出了怎樣的解決之道?
陳章良:我建議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出臺關于農村土地流轉的相關法律、法規,包括土地流轉申報、審批、登記,流轉合同簽證、糾紛調解和仲裁等一系列具備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把農村土地流轉納入法制化軌道,以法律的形式對農村土地流轉加以規范,使土地流轉有序進行,從而達到集約利用、規模經營的目的。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要明確土地的農業用途。流轉后的土地,必須用于農業生產,嚴禁挪作它用,防止農村土地非農化,堅守我國18億畝耕地紅線,保障我國糧食安全。
目前,我國廣大農民仍然把土地作為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保障,作為獲取收入的主要來源。因此,在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市場化程度的同時,要建立多層次的農村保障體系,防止農民成為無土地、無工作、無社保的“三無”人員。要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為土地轉出的農民解決后顧之憂。同時,在城鎮化進程中,要加強城市管理,建立福利體系,提高農村剩余勞動力科學文化素質,拓寬其就業渠道,提高其收入水平。要防止農民成為城市貧困人口,出現城市貧民窟。
- 游客發布于2014-03-18 20:32試問:哪里來的那麼多企業來容納農民工就業,要是說正在招商!那么?能不能等招來商,把農民工就業安排好,再流轉呢?即使招到商了,而且還是大規模的,大批量的!從建廠到開工需要多久呀?即使開工了45歲以上的農民工哪個企業愿意接受呀?45歲以上農民工占農村人口的的多少比例?干嘛要強行流轉農民的土地?那可是他們的生活來源呀!要是有了養家糊口的路子,我相信他們愿意離開的!土地是集約化了,農機也集約化了!然而人民難民化了! 是不是流轉土地,有些人從中發橫財呀?要不然干嘛要強行流轉土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