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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取消新濱湖發動機有限公司及相關經銷商補貼資格的通知
關于湖南新濱湖發動機有限公司及相關經銷企業違規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問題處理決定的公告
湘農機公告〔2013〕29號
經調查核實,湖南新濱湖發動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濱湖公司)及相關經銷企業在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過程中違規操作,研究決定,作如下處理。
一、新濱湖公司以非補貼產品貼補貼產品銘牌進行銷售,牟取非法利益,雖然未遂,但存在主觀故意,性質惡劣,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湖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定,取消該企業1Z-23型耕整機補貼資格。
二、江華縣涉案的經銷商福民農機銷售有限公司、和豐農機有限公司已由江華縣農機局及時處理,按照一事不二罰的原則,不再作處理。
特此公告。
2013年12月19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m.hongbuh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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