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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關于開展2012年非通用類補貼產品確認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類補貼產品確認工作的通知
云農辦機〔2012〕5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確定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1〕59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做好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類補貼機具確認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確認產品范圍
2012年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非通用類機具種類確定為: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動力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等12大類26小類43個品目,詳見“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類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種類確定范圍”(見附件1)。
微灌設備(微噴、微灌、滲灌)、設施農業的確認工作另行通知。
二、確認產品條件
在“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類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種類確定范圍”內,并已列入《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或取得云南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的非通用類農機產品。
鏵式犁、水果打蠟機、農用挖掘機、甘蔗裝載機、秸桿拔除機、蔬菜煙葉編織機、沼液沼渣抽排設備需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沼液沼渣抽排設備只補貼廂體、罐體。
三、確認材料要求
1.2012年云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確認書封面(見附件2)。
2.生產企業承諾書(見附件3)。
3.生產企業信息表(見附件4)。
4.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類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信息確認表(見附件5)。
5.產品正面和側面4寸照片各一張(粘貼在A4紙上)
6.營業執照復印件。
7.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8.產品在云南省或周邊省份的銷售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兩張(出票單位必須是生產企業)。
9.列入《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證明材料。
10.省級以上(含省級)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鑒定報告和產品執行標準復印件。
11.生產企業認為需要提供的輔助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必須加注“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企業公章。
四、確認材料制作
確認材料需A4紙規格打印或復印,并按順序裝裱成書(一式一份),要求蓋章的地方必須蓋章(傳真件與復印件無效)。并提交一份存有“確認材料要求”1-4項的電子文檔光盤(U盤)。以上材料應統一裝入紙質資料袋內,并在資料袋外注明產品大類、小類、品目、名稱、型號和生產企業,一個型號一個包裝。不按要求制作的確認材料將不予受理。
五、確認材料報送
1.報送時間:2012年1月29日17:30以前,以收到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2.報送方式:快遞形式報送。
3.收件單位:云南省農業廳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云南省昆明市環城西路386號,郵編:650034)。
4.聯系人:張崇良、蔡仲明;聯系電話:0871-4150801。
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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