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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自治區開展2012年農機補貼經銷商推薦工作的通知
桂農機辦〔2012〕27號
各市、縣農機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相關生產企業、經銷商: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2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要求,為加快我區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步伐,及時做好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供貨和服務工作,現將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包括從事直銷業務的廣西農機生產企業,以下簡稱經銷商)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經銷商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守法經營,誠信服務,具備以下資質條件:
(一)經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三)具有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營業、倉儲場地面積200平方米以上;
(四)從事農業機械經營業務2年以上,有良好的社會信譽,2年內無有效群體性投訴;
(五)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從業人員。其中企業管理者、業務人員、售后服務人員及取得專業資質人員比例達到《農業機械營銷企業開業條件、等級劃分及市場行為要求》GB/T18389中5.3.3的相關要求,且至少有1名熟悉計算機管理軟件操作人員;
(六)具備《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要求的售后服務和零配件供應能力;經營所需設施設備達到《農業機械營銷企業開業條件、等級劃分及市場行為要求》GB/T18389中4.2.2的要求;
(七)具有健全的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誠實守信、管理規范。服務質量達到《農業機械營銷企業服務質量規定) WB/T1014中4.3的要求。
二、農機生產企業的產品必須進入《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公示稿)或《2012-2014年廣西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公示稿)(如有變動,以國家和自治區正式公布的為準),并且在廣西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符合條件的農機生產企業依據經銷商資質條件自主推薦經銷商,報我局統一向社會公布,供農民自主選擇。農機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審查所推薦的經銷商的資質條件,并對經銷商資質的真實性負責;必須加強對經銷商的監管,跟蹤調查經銷商守法經營情況,經銷商資質及經營情況發生變化或發現有違規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書面報告縣級以上農機主管部門。如在農機購置補貼實施過程中發現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不符合資質條件或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農機生產企業要承擔相應責任。
三、農機生產企業于2012年3月5日下午5點前填寫《廣西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表》(見附件1)、《經銷商資格備案表》(見附件2),登陸廣西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填報系統登記相關資料(必須與推薦表中的資料保持一致),并將經銷商推薦表、經銷商資格備案表、經銷商委托書和資質條件證明材料于2012年3月7日前(以郵戳為準)郵寄上報我局。必須同時在系統中填報資料和寄送資料原件。
從事直銷業務的廣西農機生產企業必須把自己推薦為經銷商。
四、逾期不報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廣西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填報系統網址:116.252.38.114:8081/
聯系人:陳雷明
聯系電話:0771-5625094
地址:廣西南寧市民主路17號廣西農機局監督管理處503室
郵編:530023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載:1、廣西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推薦表 2、經銷商資格備案表 3、廣西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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