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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自治區開展2011年農機補貼經銷商調整補充工作的通知
桂農機辦〔2011〕40號
各市、縣農機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相關生產企業、經銷商:
鑒于各生產企業原申報的一級經銷商和一級經銷商原申報的二級經銷商有部分不符合有關規定,在第一批中未予公布,為方便部份生產企業和一級經銷商做好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經銷商的調整補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補充原則
此次調整補充原則上不再新增一級經銷商和二級經銷商。各生產企業申報的一級經銷商、一級經銷商申報的二級經銷商只能在自治區公布的一級經銷商、二級經銷商范圍內(詳見桂農機辦【2011】28號、桂農機辦【2011】36號)選擇增補,如確實需要新增,對符合條件擬新增的一、二級經銷商必須由市、縣農機局審核出具意見,由市農機局匯總上報自治區農機局審定公布。
二、經銷商申報和審定
(一)各生產企業和農機購置補貼經銷商要按照自治區農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銷售服務管理的通知》(桂農機辦〔2010〕107號)的經銷商設置原則、基本條件、數量與范圍和相關要求自主選擇經銷商,同時按照自治區農機局《關于開展廣西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申報審定工作的通知》(桂農機辦〔2010〕108號)的要求上報相關紙質材料。
(二)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生產企業(含通用類和非通用類產品的企業,下同)同時登錄《廣西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申報系統》和《省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登記補增的一級經銷商代理關系。
(三)一級經銷商登錄《廣西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申報系統》登記補增的二級經銷商代理關系。
(四)以上工作要求5月10日前完成,逾期不報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廣西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申報系統地址:116.252.38.114:8081/
聯系人:陳雷明
聯系電話:0771-5625094傳真:0771-5626739
地址:廣西南寧市民主路21號廣西農機局監督管理處
郵編:530023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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