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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啟動抗旱農機具購置補貼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設區市、直管縣農業(農機)局、財政局:
去冬今春以來,我省旱情持續發展,為貫徹落實省政府抗旱促春管等會議精神,確保當前抗早急需,決定啟動抗旱農機具購置補貼應急程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提前啟動抗旱急需的水泵、噴灌機等抗旱機具補貼。補貼機具產品及補貼標準按2011年我省農機購置補貼目錄(排灌機械類)規定執行(另文印發)。需要購置抗旱機具的農戶或農機服務組織,持本人身份證和村委會介紹信,向所在縣(市、區)農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草簽《購機協議》,農民或農機服務組織憑《購機協議》直接到生產企業指定的經銷商購機。抗旱機具購置仍實行自主議價、差價購機的辦法。待今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下達后,購機者持經銷商蓋章的《購機協議》和購機發票,到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按要求辦理正式手續。縣級農機主管部門對補貼的抗旱機具要認真進行核實,并公布購機者及機具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嚴防套取補貼資金現象發生。
二、各級農業(農機)及財政部門,要切實增強抗旱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抗旱機具補貼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加大農機購置補貼目錄的宣傳和公示力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指定補貼產品和經銷商,尊重購機者對補貼產品和經銷商的自主選擇權。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三嚴禁”、“八不得”規定,強化監督檢查,嚴防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發生。要切實提高工作效率,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安排好抗旱機具補貼,確保當前抗旱急需。
三、各級農業(農機)、財政部門,要協調、督促相關農機生產、銷售企業認真做好機具生產和供應工作,積極組織貨源,保證及時供應,并做好產品售后服務。要加強對相關農機生產企業和經銷商的監督,發現弄虛作假及套購國家資金行為,立即取消企業補貼產品和經銷商經營補貼農機具資格。
四、請各設區市、直管縣農業(農機)、財政部門及時掌握各縣(市、區)落實抗旱機具購置補貼產品的數量、補貼資金額等情況,隨時上報省農業廳(農機局)、省財政廳。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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