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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南陵縣農機局親屬涉及農機經驗的領導職工全部調離
皖農機計財〔2010〕111號
關于轉發南陵縣農機局“關于對局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調整和對其本人或親屬從事農機經營活動的職工進行剝離的報告”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農機局:
近年來,各級農機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農機購置補貼各項政策規定,嚴格程序,規范操作,有力地促進了我省農業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為優化農業裝備結構,提高農機化作業水平,實現農業增產農民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工作中也發現,部分地方農機管理部門和事業單位以各種不同方式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的經營活動;少數農機系統的干部、職工本人,或以親屬名義參與補貼產品的經營活動,在社會上造成諸多不良的影響,嚴重影響了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正常進行。
近日,南陵縣委、縣政府和主管部門,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采取積極有力措施,對所有涉及參與補貼產品經營的農機系統干部、職工進行崗位調整,為科學、公開、公平、高效的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營造了良好的環境。現將南陵縣農機局《關于對南陵縣農機局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調整和對其本人或親屬從事農機經營活動的職工進行剝離的報告》轉發給你們。望結合本地情況,進一步嚴肅購機補貼工作紀律,加強農機部門干部職工隊伍建設和管理。嚴格執行“四個嚴禁”、“八個不得”,嚴格禁止農機管理部門和所屬事業單位通過成立公司等手段經銷農機補貼產品,嚴格禁止農機部門領導干部、職工本人或以親屬名義參與農機補貼產品的經營活動。切實完善措施,強化監督,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實。各地要認真對本單位和個人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活動的問題進行清理和整頓,并將結果報送我局。
附件:南陵縣農機局《關于對南陵縣農機局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調整和對其本人或親屬從事農機經營活動的職工進行剝離的報告》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報:農業部農機化司、省農委、省財政廳
附件:南陵縣農機局文件
農機管[2010]21號
關于對南陵縣農機局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調整和對其本人或親屬從事農機經營活動的職工進行剝離的報告
省農機局:
我縣農機局由于部分領導班子成員和職工本人或其親屬從事農機經營活動,對我縣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產生不利影響。根據省、市農機局和南陵縣政府要求,為堅持在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實施過程中體現公平、公正原則,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在南陵縣農委黨委領導下,通過對縣農機局領導班子進行調整,對其本人或親屬從事農機經營活動的職工進行剝離。目前,農機局逐步走上正軌,各項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現將農機局領導班子調整及部分職工剝離情況報告如下:
一、部分領導班子成員處置情況
原農機局局長戴學富(其弟弟從事農機經營)因涉嫌受賄,被南陵縣檢察院刑事拘留,目前仍在羈押中。
原縣農機局副局長戴策銀(其配偶從事農機經營),免去縣農機局副局長職務,調到縣漁業漁政管理中心任黨支部副書記。
二、對縣農機局領導班子進行調整
縣農委黨委委員何保平同志主持縣農機局全面工作;
保留洪昌海同志縣農機局副局長職務;
任命王冬明同志為縣農機局副局長職務;
任命王新同志為縣農機局副局長職務。
三、對本人或其親屬從事農機經營活動的部分職工進行剝離
朱上喜(其岳父從事農機經營),縣農機局管理科科長,抽調到縣農委機關另行安排工作;
諸志強(其本人從事農機經營),縣農機局職工,工人身份,調到縣畜牧局另行安排工作;
劉宏彬(其愛人從事農機經營),縣農機局職工,工人身份,調到縣種子管理站另行安排工作。
特此報告。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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