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服務不應是“黑社會方式”
很多讀者建議我再談一談音集協卡拉OK收費的問題。原因自然是我曾經對這個問題發表過若干篇今日快評:2007年4月16日《卡拉OK版權費四筆糊涂賬》、2007年5月10日《“模糊收費比較合理”》、2008年12月1日《音著協攪得企業不安寧》、2008年12月9日《音著協你大膽地往死里收》、2008年12月15日《就是要對“模糊收費”問個明白——答音著協總干事屈景明問》等。
音集協也收費,音著協也收費,組織名稱雖然不一樣,卻都是一路貨色。既然如此,再怎么說也還是那些老生常談,我就有點懶得說他們。免得收錢的沒收煩,給錢的消費者和歌廳業主也沒給煩,聽我嘮叨卻聽煩了,豈非無趣?再者說,我作文更喜歡多寫別人未涉獵的話題,大家說得熱熱鬧鬧的,我就愿意找個涼快地方聽著。演戲難保沒有演砸的時候,聽戲很少聽說有聽砸了的。聽出漏洞時,不妨補充幾句,也挺過癮。
這一回,大家圍繞著音集協分配不透明、管理費“躲貓貓”、管家比主人掙得還多等問題,七嘴八舌,數落了一個夠。這些現象都是客觀存在,也是表層的,更深層的問題還有待發掘。
其實,音集協、音著協這類收費組織,很有社會組織學的標本意義。社會上大體上有兩種組織,或兩類人,一類是掙錢和交錢,另一類是收錢和花錢。前一類人似乎是孫子,后一類人儼然是爺爺。一個社會,一個單位,一個家庭,莫不如此。收錢和花錢的“爺爺們”總給掙錢和交錢的立規矩,定制度,仿佛有一種“天賦權力”。掙少了不行,交少了更不行,交晚了還要處罰你,有各種“大刑伺候”。至于他們怎么收、怎么花,你就不要管了,也不要問。問是一種罪過,問了你就不是良民、順民,就得不到組織的“保護”或“服務”了。假如把音集協、音著協當做這類組織的“麻雀”解剖一下,對人們很有啟發。
黑社會組織收“地盤費”,打出“保護”和“服務”的幌子,收多少由不得你討價還價,不交、少交、遲交就要揍你。“大哥們”怎么分配、怎么開銷,不要說交錢的人不敢問,幫忙收錢的“小弟們”也不敢問,輕則挨揍,重則趕出山寨。音集協、音著協當然不是黑社會組織,甚至也不是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與“黑”不沾邊,與“白”沾很大的邊。他們是社團組織,有社團登記,組織頭目可能還是白道組織派來的,可能還有處級或副局級別。據說,音集協上邊是文化部,音著協上邊是國家版權局。音集協把收費權給了天合集團,有媒體報道:天合集團由深圳華融與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直接控股的中文發文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資成立,各持50%股份。天合集團的現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楊廣立,正是中文發文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原總經理,也是原來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的項目負責人。天合的部分董事成員,來自原來的中國音像協會KTV版權運營中心,也是國家版權局授權收取卡拉OK版權費的單位之一。這些個“彎彎繞”里,繞的就是一個官方授權、官人穿上社團組織的“馬甲”收費,然后才能從收費中拿走幾千萬管理費。不這么“彎彎繞”,怎么把收上來的錢“洗”出去呢?
官方不能“直中直”的收費,繞道社團組織來收費?,F在,一些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也采取辦公司的形式收取“保護費”、“服務費”。這真應了那句話:如有巧合,純屬偶然。問題的關鍵不在于官方派什么樣的人來收費,而在于白道上的收費和服務不應當是“黑社會方式”的,即我說多少是多少,我要我收我就收,我要“保護”你,你就要讓我保護,我要為你“服務”你就不敢不讓我為你“服務”,收上來的錢給不給誰、給誰多少我還沒想出來呢,想出來再給你現在只想出來了提取多少“管理費”我就提了過兩年我收的錢少了管理費就提光了你們就活該了誰讓你們讓我收的……賴著賴著就把錢黑光了。對這些人,我想在紙上寫一個字,一言以蔽之,又怕為這個字被拘留15天,還是不寫為好。J012
(本文來源:北京晚報 )
發表于 @ 2009年05月20日 23:28: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