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豐收季節,農民焚燒秸稈,煙霧繚繞、空氣污染嚴重,能見度低影響交通,已成為全國公害。為此很多縣鄉主管部門采取“堵”的方法,出動巡邏隊,四處巡視,但畢竟官少民多,焚燒秸稈的農民與巡邏隊打起了游擊戰,你前腳走,我后邊燒,防治效果不明顯。河南省駐馬店和江蘇徐州在禁燒秸稈和秸稈綜合利用上頻出新招,建立了良性的利益生態鏈,做到了農民、企業、政府多方受益,也許能給當前秸稈焚燒治理工作以啟示。
秸稈是一種生物質資源,是當今世界上僅次于石油、煤炭、天然氣的第四大能源。而且秸稈資源有多種用途,如可生產可降解一次性食具、育苗花盆、家電產品的外包裝等;可堆肥處理、甲烷發酵;可發酵制氫,放在沼氣池里制沼氣;另外還可以發電、用作燃料等。
農民大量焚燒秸稈,認識水平不高,不了解秸稈的這些重要用途是一方面原因,但另外還有更多深層次原因。農村生產方式發生了變化。現在
聯合收割機代替手工收割,但收割完后,如果地面的殘茬高度在10厘米以上,則不利于下一茬的播種和農作物的出苗,此時農民要么選擇使用機器對殘茬進行二次粉碎、拋撒,要么干脆就地焚燒,操作簡便的后者往往是他們的第**選擇。
農村生活水平提高了。家家都用上了蜂窩煤或煤氣,喂養牲畜有復合飼料,所以秸稈作為傳統燃料和飼料的價值消失了,為了搶農時,農民往往將秸稈一燒了之。
另外很多地方沒有秸稈轉化深加工廠,有的即使有,規模也很小。對于農民來說,由于秸稈花費大力氣也換不到多少錢,積極性不高。
而且由于秸稈轉化應用前期投入大,短期見效慢,暫時沒有產出或者產出很少,所以企業積極性很小。各級政府對此也沒有達到一定的重視高度。
因此,禁燒秸稈僅僅靠下達行政命令,堵而不疏,只是治標而不能治本,只能救的了一時卻不是長久之計。要真正地解決此問題,必須政府、企業、農民、各種經濟組織等利益主體協調互動,理順各方關系,才能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政府在秸稈轉化利用上應發揮先導性作用,將其納入發展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的大局中全盤考慮,給以一定的資金補助,并給相關企業相應的政策支持和引導。
在政府發揮先導性作用下,這個問題總歸還是要由市場來解決,各個企業和各種經濟組織是這項工作的主體。只有能獲得實際的效益,他們才有干勁。像徐州的“秸稈清潔突擊隊”,平均每人每天至少可賺300多元,難怪活躍在銅山縣田間的“突擊隊員”就達四五千人。
農民心里會算賬:一畝地打350公斤麥子,按市場價每斤7毛錢,能賺490元,刨去成本,大概凈賺400元。而一噸秸稈一般能賣200元,兩畝半到三畝地就能“打”一噸秸稈,平均相當于每畝地增收70元左右。這對辛苦勞作的農民來說,無疑是“在地里撿錢”一樣的好事。有了成熟的秸稈消化體系,農民自然不會“燒錢”。
總之,從深刻理解農民焚燒秸稈的深層次原因入手,在政府的高度重視和調節下,建立有利于秸稈轉化利用的利益鏈,秸稈焚燒問題必能得到有效的解決。而單單下達行政命令,禁止焚燒,只會屢禁屢犯,屢禁不止。
發表于 @ 2008年07月08日 10:42: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