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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農機安全生產警鐘長鳴 ——解讀農機操作法規 朱萍 邢思思 胡文才 羅少新 |
近期,記者隨省農業廳、省農機化管理辦公室、省農機安全監理總站開展“農機行業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采訪時發現,部分農機手法律意識淡薄,無證駕駛、違法載客、違法改裝等違法違規行為已嚴重威脅農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此,本報專訪了省農機監理總站站長傅先明,請他對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掌握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解讀。 記者:對于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員,自身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傅先明:年齡規定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無紅綠色盲;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須有3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運動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長度不得大于5厘米;軀干、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記者:自身條件具備了以后,怎樣才能申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 傅先明:首先必須參加由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認可、并有許可資格的培訓學校培訓,學員憑結業證和培訓記錄參加拖拉機駕駛初考或增考。初次申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應當向戶籍地或暫住地農機監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2、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農機監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在申請人預約考試后30日內安排考試;申請人全部考試科目合格后,農機監理機構在5日內核發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 記者:有了駕駛證就能上路嗎,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具備什么條件才能使用? 傅先明:有了駕駛證還不能上路,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自走式農業機械還必須經農機監理機構注冊登記,并核發號牌、行駛證后,方可使用。 對于初次申領號牌、行駛證的機手,應向農機所有人住所地的農機監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交驗拖拉機,并提交拖拉機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購機發票等拖拉機來歷證明;拖拉機整機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拖拉機進口憑證;拖拉機交強險憑證;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拖拉機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但應注意的是,對登記后的農業機械,應當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檢驗合格的,由農機監理機構核發檢驗合格標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記者:農機駕駛操作人員不得實施哪些行為,違者如何處置? 傅先明:對于拖拉機違法載人或者超載貨物;駕駛、操作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失靈的農業機械;飲酒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者駕駛、操作農業機械;使用偽造、變造的登記證書、行駛證、駕駛證、號牌及檢驗合格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由農機監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處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在行駛、作業過程中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后駕駛人逃逸的,由農機監理機構吊銷其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或者毀滅證據導致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承擔全部責任。(信息來源:農村新報) |
發表于 @ 2008年07月17日 16:44: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