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國家稅務局近日印發了《支持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的通知,對山東省支持服務業發展的企業所得稅和流轉稅等一攬子政策進行了匯集和明確。
其中在所得稅方面共涉及十一個方面的優惠。對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優惠政策企業從事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非工業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經認定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技術轉讓的優惠政策對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此外,還有鼓勵軟件產業發展、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鼓勵研發、鼓勵創業等方面的所得稅優惠。在流轉稅方面,對計算機軟件業和物流企業增值稅都有相關優惠政策。(信息來源:新華網)
發表于 @ 2008年11月11日 15:25: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