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信息網提供的數據,截至2006年底,在“拖拉機”詞條下顯示的2006年我國當年已授權專利共169項(含已公告的發明專利),同比上年增長13.6%。其中國外企業在華申請16項,占9.5%;國內企業(職務發明)申請52項,占30.7%;國內個人(非職務發明)申請101項,占59.8%。
目前,我國的專利類型分為三種: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在2006年當年已公告的拖拉機專利中,發明專利11項,占6.5%;實用新型專利120項,占71%;外觀設計專利38項,占22.5%。在這些專利項目中,涉及拖拉機整機的37項,占21.9%;涉及與拖拉機配套機具的24項,占14.2%;涉及拖拉機配套零部件的108項,占63.9%。
應該說明的是,本文中的專利數據僅限于已公告專利名稱中含有“拖拉機”詞條的專利項目。而專利項目名稱不含“拖拉機”詞條的可能還有許多尚無法準確統計。
通過對以上專利項目及數據分析,可以歸納出以下特點:
(1)隨著全社會對知識產權認知程度的快速提高,企業和個人對專利保護的認識逐漸加深。國內專利糾紛及侵權官司的傳聞屢見不鮮,使得眾多發明創新者的專利意識普遍提高。當新產品、新技術即將問世,及時申請專利已經成為發明創新者首先考慮的問題。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信息網提供的信息,近3年間,每年公告的拖拉機專利數量平均以18.5%的速度增長。
(2)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及與國際知識產權組織的合作,知識產權的保護與國外接軌已是迫在眉睫。國外企業及個人在華申請拖拉機專利數量呈增長趨勢,這在前幾年是很少見的。2006年就有以日本
洋馬農機株式會社為主的日本和瑞典的企業和個人申請了16項拖拉機專利,且多為發明專利。而我國2006年在國外申請拖拉機專利的企業及個人卻微乎其微。
(3)拖拉機專利申請的類型結構偏多于專利性較弱的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專利,國內的拖拉機企業及個人申請專利性較強的發明專利卻很少。在個人申請的拖拉機專利中大部分專利項目為小四輪拖拉機和
手扶拖拉機。在企業申請的拖拉機專利中,大部分為大中型拖拉機,所有的拖拉機專利尤其以配套零部件所占比例**大。
(4)專利申請人結構偏多于非職務發明,國內拖拉機專利申請人職務發明(單位)與非職務發明(個人)的比例基本為1:2。職務發明明顯較少,這與近年來拖拉機行業的快速發展很不相稱。另一方面講,非職務發明的大量增加,也說明了民間發明創造的活躍和專利知識的普及。而在非職務發明專利中,有相當一部分小型企業的專利是以非職務發明人的名義申報的。
洛陽拖拉機研究所 陳英超
發表于 @ 2007年01月15日 16:25:00 |點擊數()